姜异康:抓好关键性改革 不断释放改革动力活力

29.04.2016  11:20

4月28日,山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民主法制、文化、生态文明、党建4个专项小组关于改革推进落实情况的汇报,讨论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独任庭、合议庭工作机制规定(试行)》《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院长、庭长审判管理监督工作规定(试行)》《专业法官会议规则(试行)》、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官办案职权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检察人员司法责任认定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

省委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姜异康主持会议,省委副书记、省长、领导小组副组长郭树清,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会议。

与会人员表示,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三次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做到人民群众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要抓住什么、推进什么,通过改革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

4个专项小组认真贯彻中央、省委改革部署要求,履职尽责,积极努力,在全面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系统谋划、抓好落实的同时,结合本领域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打造了一批具有山东特色的改革亮点。会议提出,要继续在加强统筹谋划、工作协调和推动落实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各领域改革实效。

会议指出,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深化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实施意见》健全完善了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对于深化平安山东建设、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要认真组织实施。要注意针对当前矛盾纠纷多样化的特点,整合各类调解资源,促进各种化解方式有效对接,不断提高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效能,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提高法治素质和领导能力。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完善司法责任制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举措,是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省法院、省检察院研究制定的相关文件,对于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要认真组织实施好,加强对落实执行情况的跟踪指导,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山东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步步深入,取得预期成效。

会议指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党中央适应、把握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工作的主线,也是我们抢占发展先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赢得战略主动、实现走在前列目标要求的必然选择。下一步要抓好措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深化认识,综合施策,持续发力,坚决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攻坚战。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列出任务清单,强化考核奖惩,注意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针对性地解决“三去一降一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统筹协调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之间的平衡,做到有序有力推进改革。

姜异康强调,目前中央推进改革的力度大、节奏快,要求也越来越高。要增强看齐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改革各项工作抓紧抓实。一要着力抓好关键性改革,聚焦行政审批、国有企业、财政金融物价、科技创新、农业农村、社会事业等领域改革,不断释放改革的动力活力。二要着力增强改革协调性,各专项小组、主责部门要站在全局高度谋划改革、制定政策,相关部门单位要切实从大局出发,加强配合、形成合力。三要着力强化责任担当,今年上半年要集中开展一次改革督察行动,以此为契机推动各级各部门知责明责、守责尽责,勇于担当、积极作为。要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结合起来,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推动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