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已完成抗癌药物采购 12月17日可以用到降价药

13.12.2018  15:51

   中国山东网12月13日讯 (记者 刘自锐) 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发布会中了解到,发布的内容定为抗癌药物专项集中采购和便民惠民“十条措施”,让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山东省医疗保障领域的最新政策措施。同时,山东已完成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和医保结算系统价格调整工作,12月17日患者就能用上降价后的药品。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仇冰玉介绍,以满足癌症诊治需求、降低群众负担为出发点,在覆盖103种国家降税抗癌药基础上,将25种其他抗癌药纳入采购范围,涵盖了临床癌症治疗所需的主要抗癌药物。目录发布后,共有125家企业按照自愿原则提交了药品申报材料,其中,外资生产企业43家,国内生产企业82家。为了尽快让患者享受到降价带来的实惠,山东省先行探索开展了高三尖杉酯碱等3种抗癌药品市场撮合;同时,引导企业考虑降税因素,提前自愿提交降价申请,依企业申请调整了20余种抗癌药的挂网价格。

  通过三种方式进行分类采购。在吸收借鉴山东省前期药品采购做法和经验基础上,对采购方式进行了改革创新,采取竞争报价、带量谈判、直接挂网三种方式分类采购。对于生产企业在3家及以上的,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实行竞争报价采购;对于只有1家或2家生产企业、市场竞争不充分的,政府搭平台、促对接,由医疗机构和生产企业进行带量谈判采购;对于国家谈判、省大病医保谈判等其他抗癌药品,按规则进行直接挂网。

  取得的主要成效。按照统筹推进、分类实施的原则,山东省于11月1日、11月14日、11月23日,分批公布了直接挂网、竞争报价、带量谈判三类专项集中采购中标结果,共产生386个中标产品,平均价格下降了17.4%,最大降幅达到82.6%。其中,外资企业产品87个,降幅18.8%;国内企业产品299个,降幅16.9%。国家降税的103种药品降幅17.3%;103目录外药品降幅17.9%。据统计,此次专项采购预计每年能为群众节约药品费用5.8亿元。

  目前,山东省已完成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和医保结算系统价格调整工作,本次采购产生的新的价格,较山东省医疗机构原采购价平均下降了17.4%,在全国各省专项集中采购中处于最低价格水平。

作者:刘自锐         编辑:李悦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