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救老济南:接力保护历史文化名城
距离繁华的泉城路不远处的鞭指巷因“状元府”而闻名。
张家大院傍泉而居,以泉为乐,俨然是隐藏在济南闹市中的一个“世外桃源”。照片均由记者王锋 摄
历史文化,是时间赋予一座城市的骄傲。1986年,济南被划定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从那以后,保护历史文化正式提上这座城市的议程,一代又一代人开始了一场关于历史文化保护的接力。到了2014年,专门的济南市历史文化名城委员会成立。
来自历史和国家的荣耀
1986年12月8日,国务院下发通知,批转当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文化部《关于请公布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单的报告》,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批转国家建委等部门<关于保护我国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的相关规定,切实做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
在这个通知公布的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单中,济南赫然在列,与之同榜的还有上海、南昌、平遥、丽江、敦煌、日喀则等另外37座城市。
名单之后附上了各个历史文化名城的简介,其中这样描述济南,“战国时为历下城,自晋以耒历为州、府、郡治所。市区有风景优美的大明湖和趵突泉、黑虎泉、珍珠泉、五龙潭四大泉群,泉水串流于小巷、民居之间,构成独特的泉城风貌。文物古迹有城子崖龙山文化遗址,孝堂山汉代郭氏石祠,隋代四门塔,唐代龙虎塔、九顶塔、灵岩寺,宋代塑像、千佛山、黄石崖等名胜古迹。”
历史文化名城的划定自然有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历史文化名城应是“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具有重大历史价值和革命意义的城市”。显然,济南之所以登上榜单,胜在它岁月悠长的历史价值,而如南昌这样的城市,或许更多则是因为它的革命意义。
划定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名单,始于1982年。站在国家的角度,第一批名单的公布,“对保护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优秀历史文化遗产的工作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那些本来便从历史走来的城市,加冕国家级别荣誉后,都积极开展工作,进行调查研究,编制保护规划,采取保护措施,加强维护管理,处理好保护与开发建设的关系,取得了较大成绩。并对其他未能列入当时榜单的城市产生榜样作用,带动它们在发展建设中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城市特色。
1984年4月,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文化部等部门着手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单的准备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下而上先后推荐了80个城市。全国政协文化组和经济建设组专门召集政协委员和专家讨论名单,全国历史、文物、考古、革命史、建筑、城市规划、地理等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对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单进行了审议。两年之后,38个城市作为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由国务院核定公布。
列于名单之中的济南,因为这个国字号的荣誉,城市的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更加系统,历史文化资源的利用方向也更为明确。尽管济南向来以其悠久的历史文化而骄傲,但是这个国家级别的认定,无疑让它的骄傲之处更有分量。
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复兴
济南被划定为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后,根据国务院、建设部和省建委、省文化厅的要求,济南市规划局和文化局拟定大纲,委托济南市规划设计院于1988年6月开始编制《济南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1989年12月,济南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此规划,并报国务院审批。
除此之外,关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相关条例和办法还出现在了《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文件中。2000年,国务院关于《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年至2010年)》的批复中便提到,济南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重视城市风貌和特色保护。要重点保护好文物古迹、历史街区和古城区格局,严格控制古城区的建筑密度和建筑高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以趵突泉、黑虎泉、五龙潭、珍珠泉等四大泉群为重点的名泉保护。保护好千佛山等风景名胜区以及千佛山—大明湖之间的视觉走廊,体现‘一城山色半城湖’的风貌特色。”
在《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方案(2006年-2020年)》中,第六章便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介绍。“名城保护要从继承弘扬优秀历史文化和保护真实的历史文化遗存及其环境出发,妥善处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关系,妥善处理居民生活条件改善与名城风貌保护的关系,坚持整体保护、重点保护和积极保护的原则,以古城商埠及其传统文化保护为重点,建立‘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三个层次的保护体系。”
对于保护历史文化名城这项繁复的工作而言,仅有这些条文似乎并不足够,而且,随着城市的建设发展,今天的济南已经与1986年乃至1989年的济南大不相同。这些年来,济南一直是历史文化名城,但是其中的街区建筑、城市样貌却在一天天地变化着。有些最初被划为保护对象的街区已经消失了,或者只是徒有一个名字,当然,也有一些建筑被很好地保存下来并一直维护着。一个城市的建设,总是要拆掉一些旧的,重构一些新的,其中的利益难以平衡,这种定夺总是伴随着争议。
3月1日下午,济南市历史文化名城委员会正式成立并召开第一次会议。这个刚刚成立的专门委员会被纳入济南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组织架构,负责协调研究解决名城保护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济南市规划局提供的资料显示,名城委的成立,是“为促进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复兴”。是的,除了“保护”,还有“复兴”——— 在保护好遗存的基础上,深入挖掘这些文物、古建筑等名城资源的使用功能,在生态、环境承载范围内,开展各种形式的利用,带动经济发展,提升城市品质。同时也表达了希望社会资源积极参与的诉求。(记者 江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