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东高考招生实施方案敲定:录取批次分5批
2016山东高考招生实施方案敲定:6月25日前公布成绩 录取批次分5批
16日,《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夏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发布,今年高考于6月7日至8日进行,与去年不同的是,今年只有语文、数学由山东省自行命题,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综合1、综合2由教育部命题。录取分5批进行,文化课成绩于6月25日前公布。
语数我省出题 其他科用全国卷
2016年高考确定6月7日至8日进行,6月7日9∶00—11∶30语文、15∶00—17∶00综合;6月8日9∶00—11∶30数学、15∶00—17∶00外语。文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1(适用于文史方向)、外语、综合1(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理工类考生考语文、数学2(适用于理工方向)、外语、综合2(包括物理、化学、生物)。
语文、数学、外语试题满分各为150分;综合1和综合2试题满分各300分;各科累计总成绩满分750分。
语文、数学由山东省自行命题,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综合1、综合2由教育部命题。命题依据教育部公布的《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夏季高考)山东卷考试说明》。
报考外语或有外语口试要求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口试工作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口试内容与时间由各市自行确定。口试成绩须于7月3日前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高考成绩6月25日前公布
所有科目的主观卷(卷Ⅱ)部分均采取网上评阅的方式。评卷员实行聘任制。有关高校和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推荐评卷员并严格审核把关。
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于6月25日前公布。考生对成绩如有疑问,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考试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核,逾期不再受理。
严防高科技作弊,对考试中发现的违纪舞弊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出现作弊行为的考区、考点,除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外,情节严重的将取消下一年度设立考点的资格。
录取分5批次进行
录取分5批进行,即提前批、自主招生批(含高校专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专科(高职)批。
提前批
军事、公安、国防生、航海类本科院校及专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本科师范类专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的院校及专业;地方免费师范生;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本科院校及专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院校的小语种专业;部分院校的本科飞行技术专业;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其招生办法执行的其他院校的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部委属院校、“211”工程院校和部分省属重点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公安类专科院校及专业和直招士官专业。
自主招生批(含高校专项)
有关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包括艺术(体育)特长生。
本科一批
国家“211”工程院校、教育部直属院校、其他部委属重点院校、部分省属重点院校、有七年学制专业的院校或专业、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地方高校及专业;体育本科专业;除本科提前批以外的其他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本科二批
未列入提前批和本科一批的本科院校和专业。
专科(高职)批
公安类院校及直招士官专业之外的所有专科(高职)院校及专业。
普通文史和理工类实行平行志愿
今年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并在普通文史和理工类的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专科(高职)批全部实行平行志愿和分批次征集志愿。艺术、体育等有术科成绩要求的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艺术类提前批除第一次填报志愿外,增设一次征集志愿。
“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考生,按文史类或理工类专科(高职)批填报志愿,考生投档成绩达到我省本科二批录取最低控制线下50分之内,由高校根据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并办理专科录取手续。考生应根据报考类别和层次,结合高考成绩,参照《填报志愿指南》中招生专业计划或网上公布的缺额计划、高校《招生章程》进行填报。
志愿必须由本人亲自填报,学校和教师不得代填代报,更不得擅自修改。各批次志愿及征集志愿填报的具体时间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行通知。
远程网上录取 原则上不许退档
高校录取新生要按照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录取工作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非省属高校一般可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符合要求、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高校调档要求的考生,除正常原因(教育部或本校招生章程有具体规定的)退档外,原则上不允许退档,录取的专业由高校确定。
提前批不实行平行志愿。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一般可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或按有关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符合要求、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高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并负责对调档范围内未录取考生进行解释以及对其他遗留问题进行处理。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向高校投放合格生源电子档案,并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的行为。未经教育部批准,高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高考外语语种限制。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高校对生源计划的调整一律使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软件在网上进行。
这些考生享加分照顾
1.烈士子女,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20分以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10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5.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省属高校调档分数线5分之内的,可以向省属高校投档,由省属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这些考生可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
◎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这些优秀生可加5分
2015年1月1日前获得以下奖项的考生在录取时可享受增加5分或降低5分投档照顾:
◎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受省、市人民政府表彰或受省综治委表彰的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见义勇为的应届毕业生,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5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见义勇为考生的认定以政府颁发的证书为准;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统一测试(测试项目仅限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8项)达到相应标准的应届毕业生考生,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获省级以上表彰的先进劳模青年,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5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下列奖项的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录取时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1)中国科学技术学会举办的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2)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获得者;(3)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同一考生若符合上述多项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或降分,不可重复计算。
(生活日报记者 王富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