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加快黄标车“黄改绿”补贴发放
08.09.2015 18:21
本文来源: 财政厅
招远市积极开展黄标车淘汰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本着“服务群众、改善环境、自愿申请、双向选择、市场运营、政府补贴”的原则,加快推进黄标车“黄改绿”工作,坚决做到四个到位。
一是政策宣传到位。通过报刊网站、面对面交流等多种形式,加大对黄标车危害性和“黄改绿”财政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增强群众环保意识和淘汰黄标车自觉性,切实提高政策的群众知晓度。 二是协作配合到位。财政、环保、交通、公安、商务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8月起,五部门在招远市车管所服务大厅设立联合办公窗口,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把好每个环节,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也加快了全市“黄改绿”工作进度。 三是资金发放到位。严格按照《山东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管理办法》,认真审核车主车辆信息,确保资金发放准确及时。自“黄改绿”补贴政策执行以来,截止8月底,全市共申请“黄改绿”车辆185辆,完成补贴审核发放120辆,累计发放财政补贴资金125.53万元。 四是监督管理到位。设立黄标车“黄改绿”资金专户,对补贴资金进行单独核算,确保补贴资金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封闭运行,并做好全部文件、申报材料和账户信息等资料整理存档,确保有据可依、有据可查。同时,公开办理举报电话,及时对补贴政策作出解答,也对反映的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等问题作出严肃处理,确保补贴政策落到实处。本文来源: 财政厅
08.09.2015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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