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档案局积极开展“抗战”史料征编和宣传工作

10.11.2014  14:13

今年以来,招远市档案局,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通过加强部门间协作,积极开展以“抗战”为主题的史料征集、编研和宣传工作,收到良好效果。

2014年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为此,招远市档案局审时度势,将“抗战”史料作为今年征集编研工作重点,彰显特色,注重考证,强化宣传,努力提高档案工作服务水平和社会影响力。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多措并举,已征集《山东省志﹒黄金工业志》、《玲珑金矿志》、《招远文史资料》等文献15件,各种照片86张,以及大量口述史料,既丰富了馆藏,又为开展编研工作创造了条件。在深挖细研“抗战”史料的基础上,他们已独自或合作完成了《日寇制造的“古宅惨案”》《日寇掠夺玲珑金矿始末》《抗日和解放战争时期胶东军民向党中央密送43万余两黄金》等课题研究,其成果发表在中国共产党历史网、《中国档案报》、山东省政协期刊《春秋》、《烟台日报》等媒体。

通过“抗战”史料征集、编研、宣传“三位一体”工作法,深刻揭露了日寇侵略罪行,有力回击和戳穿了日本右翼势力否定、美化侵略历史的谎言,热情讴歌了爱国志士赴汤蹈火、舍生取义、救亡御侮的英雄壮举和高尚情操,丰富了胶东红色文化宝库,从一个侧面再现了抗日战争那段可歌可泣的难忘岁月。

(杨竹军)

责任编辑: 烟台_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