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招远涉邪教杀人案宣判 两人被判死刑(图)

11.10.2014  12:15


10月11日上午9时,烟台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张帆、张立冬、吕迎春、张航、张巧联犯故意杀人罪,吕迎春、张帆、张立冬犯利用 邪教 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一案。图为宣判现场



10月11日上午9时,烟台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张帆、张立冬、吕迎春、张航、张巧联犯故意杀人罪,吕迎春、张帆、张立冬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一案。图为宣判现场



  大众网济南10月11日讯(记者 樊思思) 今天上午9时,备受关注的山东招远涉邪教故意 杀人案 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张帆、张立冬犯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处死刑。

  今天上午,山东招远涉邪教故意杀人案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经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本案一审判决已经作出:被告人张帆、张立冬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被告人吕迎春被判处无期徒刑,被告人张航、张巧联分别被判处十年和七年有期徒刑。

  此前,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曾于8月21日依法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在当天的庭审中,张帆、张立冬、吕迎春3人面对指控拒不认罪,称其为正当防卫。张航、张巧联悔罪。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