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检察反腐剑指何方——全省检察机关自侦警务工作会议亮点

05.03.2015  11:57

3月2日,全省检察机关自侦警务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会议深入总结去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部署今年任务。2014年,山东检察机关反腐成绩如何?2015年,山东检察反腐又剑指何方?我们一一为您呈现——

   2014年检察反腐成绩单

★办案数量、质量实现新突破

全省立查贪贿案件2576人,同比提升9%;其中大案1656件,同比提升9.4%;受贿案件1063人,占立案数的41%,高出全国平均比例8个百分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09人,同比提升8%,占立案数的35%,高出全国平均比例9个百分点;起诉2352人,有罪判决2184人。立查渎职侵权案件895人,同比提升12.6%,其中重特大案件473件,占立案数的76%;起诉794人,有罪判决684人。

★大要案明显提升

全省共立查要案155人,同比提升7.4%。其中厅级以上17人。典型要案: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国家外文局原副局长齐平景,临沂大学党委原书记徐同文、丁凤云,菏泽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长刘贞坚,菏泽市原副市长刘国生,烟台市原副市长王国群,日照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长万同等。

★专项工作扎实开展

全省共立查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贪贿案件 1715人,其中涉农贪贿案件463 人。立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渎职侵权案件665人。组织立查了淘汰落后产能和林业贷款贴息两个领域渎职犯罪 134人。

★警务保障有力

全省警务部门服务保障办案出警41960人次,调警538人次,执行押解任务1946人次,完成看管任务2882人次,送达法律文书11390件次,执行追逃任务168人次,抓捕57人。

   2015年检察反腐剑指何方

总的要求

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以侦查改革为动力,以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为主线;

以建设过硬队伍、提升素质能力为根本;

以开展专项工作、促进办案规模发展为抓手,以“稳中求进,走在前列,把握三条底线(严防发生办案安全事故、冤假错案和干警违法违纪案件)”为总要求。

工作要求

★进一步加大办案工作力度

突出办案重点。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坚决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岗位的案件;集中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特别是“小官大贪”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民生领域以及社会管理、执法司法等重点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

优化办案结构。突出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今后查办大要案工作必须实行领导靠案指挥制度,分管检察长、局处长在查办大要案工作中必须亲临一线、靠案指挥,绝不能当甩手掌柜,凡向省院汇报大要案必须由市级院局处长亲自汇报,不得安排办案人代替。

★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

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 严格规范侦查办案行为, 建立自侦部门专人审查机制, 对重大复杂案件适时商请侦监、公诉部门提前介入。

建立常态化的办案质量和效果评估检查机制。加强对撤案和不起诉、无罪判决案件的逐案剖析,坚决杜绝无罪判决案件的发生。

建立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对发现的瑕疵案、错案,在依法予以纠正的同时,进行责任倒查、严格责任追究。

深入开展精品案件评选活动。

强化监督。对确有错误的法院判决、裁定,协商公诉部门依法抗诉,对法院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涉嫌构成犯罪的严肃查办。

工作措施

强化专项工作。深入开展重点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查办行贿次数多、涉案人数多、涉案数额大并从中获取巨额不正当利益的案件,严厉惩治围猎干部、主动行贿、情节恶劣的不法商人。集中开展打击发生在惠民涉农、国土资源、国企改制等领域和损害群众切身安全的食品、药品、环保等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

强化防逃追逃追赃工作。建立健全潜逃境外案件逐级备案报告制度、统一管理协调配合制度,抓紧建设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数据库和追逃信息网,将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列入“猎狐行动”范畴。积极探索运用边控、通缉、网上追逃、境外追诉、违法所得没收特别程序等各种措施,切断腐败分子的后路。

同时,进一步强化侦查一体化机制建设、侦查信息化建设、业务指导、警务保障和办案安全。

  (鲁剑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