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换发《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证》的通知
各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支队):
根据《山东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全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证》换发工作,促进规范执法,省文化厅决定对2015年1月底到期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证》进行统一换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执法理论学习
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高度重视执法理论学习、培训工作,要结合新年度工作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对执法证到期的人员分批集中组织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省厅将各市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情况纳入年度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考评体系。
二、换发执法证件人员范围
换证人员为从事文化厅所管辖文化市场领域执法工作的本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一线执法人员,非在编人员不得持有执法证件,非一线执法人员原则上也不再换发执法证件。
三、认真做好审核统计工作
各市对需换发证件人员进行集中统计审核,将本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证换发统计表》经单位领导审核签字,盖单位公章后报文化厅。换证人员提交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图像为白色背景,着执法装或正装),在照片背后注明姓名、单位简称,各市以县(市、区)为单位分装入信封,在信封表面注明单位、联系人、手机,与统计表于2月15日前一并报送。各市最后确认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证换发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sdwhsc@163.com。
联系人: 宋道波 电话:0531-86568829
地址:济南市和平路59号山东省文化厅
附件: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证换发统计表
山东省文化厅
2015年2月3日
附件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证换发统计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职 务 | 单 位 | 执法区域 | 文执证字 | 科(处、室、队) | 备注 |
1 | ×× | 男 | 科员(人事规范表述) | ××市文化市场执法支队(规范全称)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 | 370111115 | ××市文化市场执法支队一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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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审核统计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