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流转 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12.06.2015  11:25

    近年来,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规模转移,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已势在必行。商河县积极探索土地流转经营模式,有效搭建土地流转平台,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从调查统计情况看,我县土地流转的速度呈逐年上升趋势:全县土地流转面积2012年9.7万亩,占总面积的9.1%;2013年14.79万亩,占总面积的13.8%;2014年18.83万亩,占总面积的17.6%;2015年第一季度19.05万亩,占总面积的17.8%。 主要做法如下: 一、抓主体培育,不断拓展土地流转渠道 按照“政府引导、法人投资、企业经营、产业化开发”的思路,大力引导各类企业和个人参与土地流转和经营。一是依托龙头企业带动现代农业发展。以龙头企业为依托,以特色产业为主导,以“公司+基地+农户”和生产订单等模式,在市场和农户之间搭建桥梁,为当地农产品流通开辟了一条绿色通道。如济南绿泉丰园农副产品有限公司流转土地500亩,建有高效生产示范园,主要规划建设有种苗区、花卉区、蔬菜区、果园区、管理区等六个区,建有全自动化智能化连栋温室3300m2,组织培养室2000m2,冬暖式日光温室150个,18万平方米,具备基础研究、示范带动、教学基地、休闲观光四大功能,形成工厂化种苗生产、标准化绿色蔬菜生产两大主业。二是引导种养大户开展规模经营。如韩庙镇赵寨村 村民赵守龙,自2010年流转本村土地30亩,从事小尾寒羊养殖,小尾寒羊存栏量2000只,优良品种羊400多只,年经营收入600多万元;孙集镇王皮村王平2013年始租赁土地900亩,种植设施蔬菜大棚,年产销蔬菜400余吨,销售收入350万元。三是扶持优特农产品增加农业效益。以主导产业为龙头、结合区域优势,建设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带动和辐射周边地区,形成规模效益。对种养能手优先流转一定数量的土地,扶持他们进行优特农产品生产和规模化经营,做大做强特色农业产业。商河县金阳果树专业合作社租赁土地500多亩从事果树种植,“张六真”牌金太阳杏供不应求,合作社年经营收入500多万元,成员年人均收入2万元。 二、大胆创新,切实提高土地流转实效 一是实行委托代耕。对常年外出又不想放弃承包权的农户,由农户之间自行协商或通过村组协调,承包人将土地委托亲友、村邻代耕,利益分配由双方协商解决。二是实行规模开发。即积极引导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经济实力的致富能人回乡创业,通过其资本投入带动当地农户进行土地流转,聚合土地,创办农业公司或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将土地经营权委托给村集体,村集体通过调整,将承包地或分散的抛荒田及低洼土地集中连片后,统一公开发包给种养大户或农业企业,实行规模经营。三是实行专业合作。通过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统一培训、统一供种、统一销售, 变分散经营为组织化、集约化经营,以合作社名义租赁农民土地统一开发、统一经营。 三、搭建有效平台,建立土地流转保障机制 一是建立信息平台。县、乡镇(街道)农经人员定期对全县土地进行登记、整理,跟踪引导,畅通流转信息。二是建立服务平台。明确农经部门负责土地流转指导、服务的职责,做好纠纷调处和仲裁协调事宜及流转前后的各项服务。三是建立交易平台。制订规范的土地流转操作程序和合同文本,乡镇(街道)、村在充分尊重双方意愿的前提下,协助签定合同,土地流转合同必须经乡镇(街道)经管站鉴证,由经管站及村民委员会备案。较大规模的土地流转需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才能开展流转。四是建立监督管理平台。加强对土地流转的监督和管理,制订科学的土地流转价格体系,切实维护农户的合法权益,让农民积极参与土地流转。

 

来源:    济南市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