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三举措”推动养老服务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28.02.2015  18:26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近日,我市印发《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推进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

一是明确建设补助。按照所用土地租赁年限和养老床位数,财政分别给予每张床位8500元和4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对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按照建设标准要求给予25万元、20万元和15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幸福院给予8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

二是提高运营补助。对养老机构从2015 年起连续3 年给予运营补助,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新开办补助为4—6万元,农村幸福院的开办补助为3万元。

三是购买岗位服务。符合开发设置公益性岗位要求的养老机构,可以向县区人社部门申请公益性岗位,政府按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