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6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人选的通知
12.08.2016 19:19
本文来源: 社科院
院属各单位:
根据中组部《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6〕31号)和我省省委宣传部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青年拔尖人才实行限额申报,我院推荐名额为1名。
二、申报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在院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青年人才(限定日期为2015年9月30日前来院工作)。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在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4.申报年龄:男性为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女性为1975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的项目。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
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应有新成果新成就。同一申报人申报计划不得超过2次。
三、申报推荐办法
有意报名者请至院官网“最新公告”栏下载填写《2016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书》,于8月25日(周四)16:00前提交至人事处205室。我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者进行评选,择优推荐。
待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后,申报者再按照要求进行网上申报、整理申报材料。
附件下载: 2016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书.doc
联系电话:82704738
联系人:孙亚男
人事处
2016年8月12日
本文来源: 社科院
12.08.2016 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