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推荐济南市房屋建筑与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质量专家的通知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推荐济南市房屋建筑与城市轨道
交通安全质量专家的通知
市轨道集团,各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
为保障我市房屋建筑和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稳步推进,提高决策水平,根据《关于印发<济南市房屋建筑与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质量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济建发﹝2016﹞48号),决定建立房屋建筑和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质量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在安全质量工作中的技术支撑、审查和咨询等作用,请各单位协助组织推荐本部门、系统安全质量相关领域的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驻地在济南市的建筑类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均可参加推荐。
二、人选条件
符合《济南市房屋建筑与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质量专家管理办法》第四条要求。
三、推荐程序
(一)单位推荐或其本人自荐。各推荐单位对照推荐条件,择优推荐本单位、本系统专家, 认真填写并加盖公章的《济南市房屋建筑与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质量专家申请表》、《济南市房屋建筑与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质量专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报市城乡建设委。
(二)部门审核。市城乡建设委汇总名单后, 按专家领域或专业分类对推荐专家进行审查。
(三)专家聘任。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市城乡建设委行文公布聘任专家信息。
四、有关要求
做好房屋建筑和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质量专家推荐工作,是保障我市房屋建筑和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细致地开展工作。推荐专家人选要严格标准,要把品德、能力、业绩作为主要衡量标准,坚持社会和业内认可,重点把在一线岗位工作的专家特别是优秀中青年专家推荐出来,确保入选专家的质量。
请于2016年12月10日前,将填写好的《济南市房屋建筑与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质量专家申请表》和《济南市房屋建筑与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质量专家推荐汇总表》(纸质件一式两份,附电子版),报送市城乡建设委质量安全管理处。
地 址:龙奥大厦F440房间
联 系 人:刘文海 赵倩
联系电话:66605583 66605641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