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 杂粮茶叶中草药创新团队建设首席专家和岗位专家人选的通知
鲁农科技字〔2015〕5号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推荐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杂粮茶叶中草药创新团队建设
首席专家和岗位专家人选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杂粮、茶叶和中草药创新团队建设,现就推荐首席专家和岗位专家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本次推荐的专家人选应是在我省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从事杂粮、茶叶、中草药产业领域研究的正式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推荐岗位
本次推荐的岗位为杂粮、茶叶、中草药创新团队首席专家和岗位专家,按照产业岗位设置推荐人选,具体包括:
1.杂粮:遗传育种、栽培与土壤肥料、病虫害防控与质量安全、农业机械与加工、产业经济等。
2.茶叶:育种与种苗、病虫害防治、栽培茶园机械与加工、产业经济等。
3.中草药:遗传育种、栽培与土壤肥料、病虫害防控与质量安全、农业机械与加工、产业经济等。
三、推荐条件
(一)首席专家
1.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正派,有充足的时间完成所承担的任务,其投入创新团队工作量应占本人工作量的50%以上。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高,从事与本产业相关研究5年以上,主持过与本产业相关的重大科研项目;具有较高的学术成就,出色的科研业绩和开拓创新能力,拥有较高的学术威望和丰富的指导生产实践的经验,能对本产业发展起到领军作用,且目前在职。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团结协作和团队管理能力,能充分调动和协调各方面科技资源,为本产业发展服务。
4.能自觉遵守省级体系规章制度,自觉服从省级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和主管部门的领导、协调。积极性高,能热心为本产业发展服务。
5.未在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担任专家岗位(含综合试验站站长)。
6.无不良科研行为。
7.身体健康,年龄在56周岁以下(1959年3月以后出生)。
(二)岗位专家
1.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正派,保证有充足时间完成所承担的任务。
2.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学术水平高,从事与本产业相关研究5年以上,主持或参与过与本产业相关的重大科研项目;具有突出的科研业绩和开拓创新能力,拥有较高的学术威望和丰富的指导生产实践经验,能对本产业发展发挥岗位职能作用,且目前在职。也可以推荐在领域内有较强影响力,研发工作成绩突出,已独立主持研究课题,并已有主持组建的研发团队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3.具有统筹组织全省本岗位研发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团结协作能力,能调动和协调各方面科技资源为本产业发展服务。
4.能自觉遵守省级体系规章制度,自觉服从省级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主管部门和首席专家的领导、协调。积极性高,能热心为本产业发展服务。
5.未在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担任专家岗位(含综合试验站站长)。
6.无不良科研行为。
7.身体健康,正高级专家年龄原则不超过56周岁(1959年3月以后出生),副高级专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0年3月以后出生)。
四、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个人自愿申请、单位择优推荐、专家评审的程序确定首席专家和岗位专家。各单位同一岗位(含首席专家)限报1人。本次推荐工作通过山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管理平台( http://cyjstx.sdny.gov.cn )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网上申报。3月26日上午9:00-3月29日下午5:30,各申报单位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网上申报(各单位登陆口令另行通知),并完成本单位审核推荐工作。
2.审核打印。3月30日上午11:30之前,经省农业厅网上审核通过后,各申报单位在申报系统打印相关推荐材料。
3.报送材料。3月31日上午11:30之前,各申报单位将申请材料和推荐意见(详见附件)以正式文件报至省农业厅科技处(一式两份),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关闭申报系统。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创新团队专家遴选工作,认真组织做好推荐工作。要组织本单位的学术委员会进行充分研究讨论,征求各方面意见,切实把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的优秀专家推荐出来。要严格审核有关推荐材料,确保网上申报内容与书面材料一致,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体系专家和相关科技项目的资格。
联系人:谭 涛 焦其庆
联系电话:0531-67866137
附件:推荐人选书面材料目录
山东省农业厅
2015年3月26日
附件
1.各申报单位申报推荐函(正式文件);
2.各申报单位《推荐专家人选汇总表》;
3.《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首席专家推荐表》、《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岗位专家推荐表》,均在网上申报系统打印水印版;
4.个人居民身份证;
5.毕业证书;
6.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7.5个以内有代表性的科研成果(与所申报产业有关,奖励证书应为一级证书);
8.5篇以内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
9.其他相关鉴证材料。
网上申报系统打印表格采取A3幅面打印,独立装订;其他书面材料采取A4幅面,左侧装订成册。相关材料可使用复印件(如必要时,另行通知提供原件),材料复印件应由申请者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山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5年3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