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效果显著
近年来,临沂市兰山区司法局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逐步形成了多层次、多渠道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工作格局,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凝聚力量织密调处网。积极创新、整合资源,在“联动”上下功夫,在“对接”上谋出路。加强与政法部门联动,把人民调解工作延伸到“110”出警现场和派出所,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成功的治安案件,公安机关可以不再治安处罚,治安案件就地化解;法院在受案阶段和诉讼过程中,告知建议当事人优先选择人民调解,将大量民事案件分流到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处;将部分主观恶性小,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轻微刑事案件,在审查逮捕和起诉阶段,先行就民事赔偿部分委托人民调解,对达成和解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不捕、不诉。加强与行政机关联调,区委、区政府专门出台“三调联动”实施意见,将联动调解机制向行政机关延伸,全面铺开。推进信调对接,在信访局设立调解窗口,安排专职调解员驻点调解,争取以调解实现息诉罢访。推进交调对接,在交警部门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纠纷。推进医调对接,设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专家库,以专业人员调处化解医患纠纷。目前,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已完成与信访、交警、卫生、民政、工商、工会、妇联等多个机关单位对接联动,化解矛盾纠纷针对性、有效性大幅提升。加强与市场企业联合,针对兰山区商贸物流发达,大型批发市场多、流动人口多的实际情况,将人民调解网络延伸到各个专业市场,成立市场人民调解委员会,选派200多名熟悉市场的调解员专门调解涉市场交易矛盾纠纷,有效维护了市场经营秩序。推进调解进企业,指导建立企业调解组织300余家,帮助企业、员工排忧解难。
二是落实保障打好组合拳。区委、区政府全面落实领导、经费、人员等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大调解体系真正发挥作用。加大组织保障力度,成立了由区委副书记牵头的“三调联动、多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推进全区大调解工作,各镇(街道)、村(社区)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了相应领导机构,统一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落实机构人员,及时调整充实镇街道和村社区调解组织,在全区实现了调解组织网络全覆盖,依托镇街道调委会,在派出所、法庭分别设立人民调解室,在教育、卫生、交通、工商、税务等系统行业和批发市场,指导建立了专业性调解组织。健全制度机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接待、受理、询问、记录、分流、调处、归档、回函、回访等调解制度,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开展集中观摩培训,提高调解员的政策水平和调解技巧。加强财政经费保障,区财政列出专项预算,用于人民调解员的工资和补贴;各镇街道也分别划拨资金,由区司法局统一管理发放,专款专用;区检察院、总工会、司法局、交警大队等单位投资80余万元用于规范化调解室建设,改善了调解工作环境。目前全区每年用于调解工作的总投入达500万元以上,有效保障了工作开展。
三是注重调解筑牢防护线。在搭建平台、完善保障的同时,把更多精力放在调解矛盾纠纷上,确保取得实效。发挥群众优势抓调解,坚持群众路线,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了矛盾纠纷不激化、不上交。发挥省、市、区挂职“第一书记”作用,走访了解社情民意,排查化解潜在问题,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发挥法律优势抓调解,聘请离退休公检法干部担任调解员,帮助分析、研判案情,有效提高了调解质量。发挥政策优势抓调解,在各行政部门设立调解组织,借助部门熟悉政策优势,引导系统内矛盾纠纷由闹诉向就地调处转变,合理诉求给予支持,根据政策提出具体解决办法;不合理诉求给当事人讲明政策,推动妥善解决。对行业之间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调解组织了解本行业情况、能够促进纠纷双方有效沟通并提供可行解决方案的优势,推动问题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