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地税局多措并举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10.01.2015  02:24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10月20日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作出了加速折旧新政的具体政策规定;2014年11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64号)。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好加速折旧新政策,保证政策不折不扣地施行,菏泽市地税局迅速行动,积极采取各种方式进行政策宣传辅导,确保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政策“落地生根”。
  一是提高认识,准确把握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的重要意义。落实国家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统一思想认识,准确理解和把握这项政策落到实处,对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推动我市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全面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
  二是进行内部业务专项培训。收到文件精神后,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对“财税【2014】75号文件”和总局“2014年第64号公告”进行了详尽的解读和辅导,就如何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加速折旧最新政策,提出了要求。并就政策所涉及的统计表与测算表的填写要求与填写方式进行了具体辅导。通过这次培训,不但使相关人员深入了解和掌握了最新政策的主要内容、具体操作方法和程序,而且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此项工作、服务企业发展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三是搞好对外政策宣传辅导。通过在门户网站建立“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政策”专栏,在网站首页设置浮动图标,方便纳税人尽快知悉这一项政策。同时,在办税服务厅开设政策解读咨询窗口,利用电子显示屏幕,加大宣传辅导力度。其次,基层管理人员主动为企业送政策上门,尤其是对公告中所规定的六大行业,及时摸清所管辖企业底数,并安排人员及时入户进行政策辅导,让纳税人全面掌握明确6大行业7类主要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具体细目,以及允许一次性扣除的固定资产单位总值等相关内容。
  四是积极开展调研,做好跟踪式分析。统计分析全市企业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情况,全面掌握该项政策的落实情况,开展税收政策效应分析工作。同时密切跟踪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反映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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