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厅三项措施加强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省人大十二届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使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省文化厅印发了《山东省文化厅关于加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办法》,强化三项措施,切实提高办理质量,
一是明确工作重点。 今年,省文化厅共收到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40件(其中,全国政协提案1件,省政协重点提案2件),涉及公共文化、文化产业、艺术创作、非物质文化遗产等9个方面,办理工作面广、量大,为确保办理质量,明确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三类办理重点,对省人大、省政协确定的代表建议和提案由厅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办理;民主党派、省工商联、省人民团体、省政协界别和专门委员会的提案,集中力量重点研究办理;省领导同志批示的代表建议或政协提案,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落实。明确了四个层面的沟通重点,加强与与人大建议者、政协提案者沟通,加强与省人大、省政协相关部门的沟通,加强与协办或会办部门的沟通,加强厅单位、处室的沟通,把沟通作为办理答复工作的“必经”环节,否则不得进入答复程序。明确网上公布重点,将办理答复意见和交流沟通情况及时在省人大、政协网上平台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评议。
二是严格工作程序。 为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质量,做到层层审核把关,进一步严格办理工作流程。建立专题会议研究制度,1月底,厅党组会专题研究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意见。期间,厅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批示办理工作,督促调度办理情况。3月21日,厅党组会议再次调度了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并讨论通过了《山东省文化厅关于加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办法》。严格办理工作程序,各承办单位、处室在办理过程中,在认真做好沟通协商的基础上,形成答复意见初稿,经单位、处室主要负责人初审后,并报分管厅长审核签字,由厅办公室汇总整理报厅党组会议研究后统一答复。
三是强化工作问责。 为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办理工作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根据有关规定,对无故延误办结时间、办理质量差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厅机关纪委根据有关规定,视情况给予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写出检查等形式的问责,确保每件办理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