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三项措施强化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

15.10.2014  17:12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领导,严格履职,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将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强基工程和三项彻查工作相结合,加大对烟花爆竹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烟花爆竹旺季生产安全。
        二、切实做好换证期间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各县(市、区)要督促烟花爆竹企业认真落实负责人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转包分包、“三超一改”、“三违”、超能力突击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目前正处于秋收农忙季节,部分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在秋收结束后各县(市、区)要严把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复产验收关,在企业复工前逐一对企业的生产条件、安全设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保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条件等符合国家有关要求,严防企业“带病”生产。要进一步加大突击检查力度,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驻厂监督员制度。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后,未领取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前,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坚决停止生产。
        三、突出重点,强化烟花爆竹产销旺季安全监管。各县(市、区)按照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安明电〔2014〕8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重点排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产品库存情况、批发企业产品流向登记和库存情况以及零售点设置是否符合规定。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切实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对库存量大的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限产、限购。同时,对 “四防”(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设施等不达标和“三库”(中转库、药物总库和成品总库)不足、库存产品已经接近或达到核定储量、排查出安全隐患未消除、未落实烟花爆竹流向登记制度的5类企业一律不得恢复生产。要严格落实《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切实做到“五必须”和“五严禁”,对存在的问题要全面治理,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努力实现全市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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