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三项措施抓好省厅授权经责审计项目落实

27.06.2017  16:55

今年,临沂市审计局采取三项措施,认真搞好省厅授权的省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统筹安排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优先保障省厅授权审计项目实施,将对省管干部的审计分解到科室,明确审计质量要求和完成时限。成立分管领导任组长、各审计组长为成员的授权项目审计协调工作机构,建立联络员制度,具体负责工作调度和督促检查,加强与省厅相关处室的协调和沟通,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保证工作进度和质量。

二是统筹审计资源。优化审计力量配置,抽调市局业务骨干36人、县区业务骨干18人,组成8个审计组,由市局各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具体负责对9名省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打破科室、县区界限,实行“大兵团”作战,对抽调的各县区的审计人员,采取异地审计的方式编入审计组,保证审计的独立性,确保审深审透。

三是严格项目管理。在安排审计项目时,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同步审计要求,节约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认真抓好业务培训、审前调查、方案制定、质量管控、审计实施等关键环节,落实分层级审计质量控制责任,加大复核、审理力度,对出现质量问题和不能按期完成的单位进行问责。注意总结先进经验,及时编发动态简报,做好解答释疑。同时,对授权审计项目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对各科室、各县区局的年度考核。(侯光剑  范中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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