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三项措施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24.11.2014  15:07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破除“以药养医”机制,提高人们群众的健康水平,泰安市财政部门采取三项措施,全力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一是摸清公立医院基本情况。市财政局安排专项资金,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纳入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各家医院进行专项审计,摸清了各家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实际加成、债务情况、政府投入等基本信息,为下一步补偿政策的出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及时出台政府补偿政策。在摸清县级公立医院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市财政配合发改、物价、卫生、人社等部门,在多次测算、讨论的基础上出台了《泰安市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文件明确了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收入的补偿渠道,同时还明确了县级政府是公立医院改革的主体,市级财政按照定额补助,定向使用的原则,对改革县市给予适当补助。

        三是足额落实财政补偿资金。为确保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顺利进行,市财政积极筹措资金2100万元,其中市财政配套200万元,专项用于取消药品加成后补偿政策的落实。并加强了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资金足额落实,专款专用,及时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