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
09.09.2014 11:46
本文来源: 财政厅
近日,山东省再次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进一步加大农村学校运转保障力度。
一是公用经费在2014年年初提高70元的基础上再提高40元,达到小学710元、初中910元。
二是在统一提高公用经费标准基础上,从2014年起,按一定标准单独核增农村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切实解决寄宿制学校运转困难。
三是向农村教学点和规模较小学校倾斜,对不足100人学校,继续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
本文来源: 财政厅
09.09.2014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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