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 “四结合”搞好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14.01.2016  16:14

去年以来,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规定,东营市审计局积极探索审计新模式,从“四个结合”入手提高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质量。

(一)查阅资料与座谈了解相结合。从查阅部门单位文件、会议纪要入手,审查部门单位党委会议记录、局长办公会议记录、收发文件、内审报告、规定和内部规章制度,并与有关人员座谈,了解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出台的政策规定、重大决策事项是否合规合法,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选择重点项目和所属单位开展审计。

(二)实际审查与借鉴成果相结合。审计中应注意充分利用以往年度上级主管部门及市政府对部门单位的考核结果、内部考核结果、审计署、省厅、市审计局近年来对部门单位审计或审计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并关注审计的整改落实情况,以全面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三)局本级审计与所属单位审计相结合。紧紧围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以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管理情况为主线,重点搞好局本级审计。根据审计内容要求,对所属二级单位重点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关注有无违纪违规问题案件线索。

(四)传统审计与计算机审计相结合。对经济责任审计中涉及的预算管理、业务数据,积极采用AO现场审计实施软件或VF 、SQL SERVER等数据库软件进行辅助审计,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审计风险。(颜玉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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