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欺骗组织分批办升学宴收礼金被处分
违纪问题通报
2017年1月,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纪委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一起为东山街道办事处坪塘村党支部书记蔡康违规操办儿子升学宴问题。
经查,2016年8月,蔡康为其子举办升学宴,向组织报备酒席10桌,并承诺不邀请除亲戚外的人参加。而事实上蔡康先后两次办宴14桌,其中违规宴请本村村干部、村民小组长及管理服务对象33人并收取礼金9860元,向组织报告事项与实际办理情况不符。2016年12月,经南康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蔡康党内警告处分。
●事件回顾
2016年8月,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坪塘村党支部书记蔡康的儿子考入某高校。当月18日,他向组织作“两报告一承诺”,表示升学宴不大操大办,宴请桌数控制在10桌以内,不分次操办,严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不邀请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参加。
而在实际操办升学宴的过程中,蔡康却分别于8月22日、8月26日分两次举办升学宴,超出承诺桌数4桌,其中蔡康承诺不邀请的人员中,有33人随礼并被安排就餐,违规收受礼金9860元。
●查处经过
9月9日,南康区纪委接到群众网络举报,反映东山街道办事处坪塘村党支部书记蔡康连续3天为其子大操大办升学宴。区纪委领导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区第六纪工委初核。
调查人员查阅“两报告一承诺”审批登记情况,走访部分乡村干部、村民小组长,对相关酒店的预定、结算清单、礼簿等进行核查,掌握了蔡康违规办宴的问题线索。
“你儿子的升学宴分几次操办的?”“有没有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区第六纪工委书记谢仁亭问道。
“我8月22日办了一次升学宴,邀请的对象都是亲朋好友,没有其他人。”蔡康故作镇定地回答。
“请你解释下8月26日的宴席是怎么回事?还有9860元礼金是何人所送?”调查人员继续追问。
“我在坪塘村生活工作这么多年,认识的朋友不少,大家听说我儿子考上大学,都来祝贺,别人来送礼我总不能拒之门外吧?”面对调查人员的询问,蔡康这样辩解道。
“党员就要守规矩。”调查人员严肃地说,“你违规分批次操办升学宴、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这些问题已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
在证据面前,蔡康承认了自己的违纪问题。
12月9日,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蔡康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规收受的礼金9860元,上交区财政。
“作为村党支部书记,应该带头遵规守纪,作表率,我却带头违反廉洁纪律,真是不应该……”蔡康在个人检查中说。(李伟 蒙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