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采取“创新券”方式支持高新区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创业
12.09.2014 10:52
本文来源: 财政厅
近日,山东省创新支持方式,依托全省仪器设备共享网上平台,采用“创新券”形式,对高新区科技型小微企业使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科学仪器设备给予补助。对西部经济隆起带补助30%,对其他地区补助20%。小微企业可以通过网上申请、网上支付,仅需承担除“创新券”补助外的剩余费用。“创新券”的应用,有利于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提高服务小微企业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增强企业创新创业积极性。
本文来源: 财政厅
12.09.2014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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