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山东康宁药业有限公司药品GMP证书公告

16.09.2015  17:41

  山东康宁药业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我局依法收回其《药品GMP证书》(证书编号:CN20120158;地址:山东省临清市北郊;认证范围:大容量注射剂(九车间,聚丙烯输液瓶)),现予以公告。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