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山东省201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3月29日,受省政府委托,省审计厅厅长马青山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山东省2014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该报告已在省审计厅门户网站发布(省审计厅2016年第1号公告),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整改工作的依据
审计监督是宪法和法律确立的一项制度。审计机关按照法定依据、法定程序和法定标准进行审计监督,依法依规揭示问题和提出建议,是依法履行审计监督权的重要内容。依法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是有效发挥审计作用、推进健全制度机制的重要措施,是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对于推动完善制度、健全法治具有重要意义。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接受人大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问题的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根据该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每年3月都要形成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该报告由省审计厅负责代拟,对照上一年7月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所作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二、整改工作的主要措施
省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和改进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积极推动审计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自2014年起,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报告由书面印发审议改为大会听取审议。为进一步推动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2016年2月,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组织召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座谈会,集中听取了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地税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重点部门单位及有关专项审计主管部门整改情况的汇报,对整改工作情况进行调度,研究探讨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瓶颈”问题,督促指导整改工作开展。
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2015年8月,郭树清省长主持召开第62次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201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以常务会议形式研究预算执行审计整改在我省尚属首次,并将作为贯彻国务院要求的一项具体措施予以常态化。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印发通知,对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省审计厅采取有效措施跟踪督促整改。一是分类召开专题会议,及时通报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二是建立健全整改跟踪检查机制,要求被审计单位在法定期限内落实审计报告要求、执行审计决定,同时认真开展整改情况检查和审计回访,并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点问题的整改进行联合调研、现场督办;三是与纪检监察、公安等机关建立案件会商、情况通报、结果反馈等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整改合力,推动重大问题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四是在全国率先建立审计整改约谈制度,强化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整改责任,以责任促整改、保成效;五是加大整改结果公开力度,将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报告和整改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推动作用,通过信息公开促进整改工作开展。
各级各部门按照省政府部署,认真落实整改要求,纠正存在问题,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出台了加强整改工作的意见或办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政财务管理,整改取得较好成效。如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通过收缴财政、责令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方式配合整改,发展改革委通过修订、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方式配合整改,地税部门通过清理、核查、催收等方式及时补征入库税款,一些部门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三、整改工作的主要成效
违规问题基本得到纠正。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27类38项问题基本完成整改,通过整改上缴财政资金5.99亿元,盘活存量资金3.04亿元。
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加大。审计发现的149件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和有关主管部门查处后,截至2月底,已有416人和12个单位受到责任追究,追缴资金5120万元。其中,20人被司法机关立案查处,396人被追究责任,12个单位被处理处罚,充分发挥了警示、震慑作用。
制度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地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单位制定完善制度办法176项,从源头上和制度上预防一些问题的发生。特别是省有关部门根据审计结果,结合审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推动了一些重要问题的解决。一是针对向不符合条件的农户分配科学储粮补助资金问题,省财政厅会同省粮食局将科学储粮农户全部纳入“山东省财政惠民补贴‘一本通’系统”管理,改进农户信息审核和管理方式,从机制上解决重复补助问题;二是针对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和区域战略推进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对《山东省区域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细化切块资金安排的基本程序,强化市县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资金投向,规范管理使用;三是针对涉及群众利益的养老服务业、农村饮用水安全等政策落实方面专项审计查出的问题,各主管部门督促完善制度,加快资金拨付,采取措施积极加以补救,取得较好成效;四是针对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查出的涉及学生利益问题,审计厅及时跟踪、现场督办,促进纠正问题金额3.07亿元。
四、下一步的重点工作
近几年整改工作成效明显,大部分问题已完成整改,但也存在少数问题未整改到位的情况,主要原因是个别单位对整改认识还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整改主动性不强,措施不够得力,整改推进速度较慢;个别问题因历史原因,整改难度较大,很多体制机制问题还没有完全理顺,一些问题产生的根源并没有完善消除,需要进一步梳理解决。
下一步,省审计厅将以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改进审计工作情况及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有关意见的请示》为契机,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一是强化整改督查。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持续跟踪督促,并认真研究深层次原因,积极推进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二是严肃整改问责。对整改不力造成重大损失和重大影响的责任人,依法依纪作出处理,严肃追究责任。三是推动结果运用。把审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律检查、追责问责结合起来,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