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改厕后续管护难 山东从这三个方面解决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4月4日讯 (记者 葛婷婷) 今天上午,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农村改厕后续管护难是当前山东省改厕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山东省一些地方改厕后续管护机制还没真正建立起来,特别是在维修、清运、利用等方面存在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山东省城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宋锡庆介绍说,前期在全省开展调研并在每市选取了一个乡镇开展试点,发现有三个因素制约该项工作:一是管护机制不健全,二是粪液粪渣资源化利用市场未建立,三是管护资金配套难。
在此基础上,山东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的通知》,着力解决后续管护难问题。
一是构建维修服务、清运服务、利用处理三项制度,解决机制不健全问题。 引导中标企业提供厕具维修服务,质保期质保范围内出现的问题,维修费用由供货企业承担,超出质保期质保范围的,维修费用由农户承担。鼓励通过市场化运作模式,与有机肥或规模化种植户合作开展清运服务;或成立农厕服务组织开展清运服务;或依托环卫一体化、沼气服务组织开展清运服务。鼓励现有化肥或堆肥厂升级改造,接纳粪液粪渣;或按照就近原则运送到污水处理企业集中处理。
二是优化市场发展环境,在用地、用电、产品销路上给予相关企业支持,加快培育粪液粪渣资源化利用市场。 在节约集约用地基础上,优先保障粪肥资源化利用企业建设用地,及时办理用地手续。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采取划拨方式供地。企业生产用电受电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以上的按照大工业电价执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粪肥资源化利用企业产品。
三是多方筹集资金,解决配套难问题。 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加大管护资金投入。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引领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改厕工作。探索建立财政补贴与农户缴费合理分摊机制,综合考虑污染防治要求、农民群众意愿等因素,合理确定缴费水平和标准。
作者:葛婷婷 编辑:李傲然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