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改组: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深改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等八项意见
据新华社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昨日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二次会议。他强调,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胜利,很关键的一条是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推动落实新发展理念。要围绕形成有利于落实新发展理念的体制机制,加大改革力度,直面经济发展新常态下面临的矛盾和挑战,对准瓶颈和短板,精准对焦、协同发力,努力在增强创新能力、推动发展平衡、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开放水平、促进共享发展上取得新突破。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的意见》、《关于从律师和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的意见》、《关于加强和规范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 深改组会议说了啥?
《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
会议强调,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要选择符合实际的组织形式、工作模式、管理办法,突出重点、分类施策,积极稳妥组织实施。要重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作用,健全相关工作规则,严格责任制。
会议指出,要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扩大补偿范围,合理提高补偿标准,逐步实现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海洋、水流、耕地等重点领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
会议强调,要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放宽放活社会投资。要完善政府投资体制,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要拓宽投资项目资金来源,充分挖掘社会资金潜力。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改革试点方向,把制度创新作为核心任务,发挥试点对全局改革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要加强试点工作统筹,科学组织实施,及时总结推广。要对试点项目进行清理规范,摸清情况,分类处理。
会议强调,要建立贫困户脱贫认定机制,制定严格规范透明的贫困县退出标准程序核查办法。要实事求是,严格评估,用经得起检验的摘帽标准来衡量验收,注重脱贫质量和可持续性。要坚持正向激励,留出缓冲期,在一定时间内继续实行扶持政策。
■ 解读
部分省份已建立贫困退出机制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表示,从长期看,我国将把脱贫之后的贫困对象纳入一般发展运行轨道当中。即原来定的脱贫目标实现之后,要通过一般性的经济政策谋求继续发展,因此要建立贫困退出机制。
目前已经有部分省份建立了或即将建立各自的贫困退出机制,如去年年底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印发文件,明确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退出标准和程序,实行有序退出、动态管理。对此,党国英表示,此次通过的《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应该会从全局出发,考虑的因素应该会更周全。
党国英还表示,《意见》出台将有利于解决目前存在的一些国家扶贫重点县只进不出或进的多、出的少的情况,帮助脱贫对象进入发展常态。
此外,《意见》还要求“要坚持正向激励,留出缓冲期,在一定时间内继续实行扶持政策”,党国英表示,这是从实际情况出发,贫困分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扶贫工作是延续性的,在结束特殊时期“攻坚战”的做法之后,还应延续政策。
新京报记者 沙璐
会议指出,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要紧紧围绕加强儿科医务人员培养和队伍建设、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改革、防治结合提高服务质量等关键问题,系统设计改革路径,切实缓解儿童医疗服务资源短缺问题。
■ 解读
教育部扩大儿科研究生招生规模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副巡视员宋毅曾表示,教育部正在从深化面向基层的全科医学人才培养工作、进一步扩大儿科医学专业研究生招生规模、积极主动承担儿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儿科学科专业建设等四方面入手,加大儿科医生人才培养力度。
国内著名医院管理专家王健康表示,受之前人口政策、教育培养方式以及儿科医生待遇等因素的影响,现在儿科医生短缺的问题尤为突出。从目前北京儿童医院等实际情况看,仍存在孩子看病难的问题。
对于此次通过的《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王健康认为,这是落实十三五规划纲要的相关要求,既加快儿科医生发展的步伐,扩大高校中儿科医生招生比例,完成十三五期间对儿科医生的需求问题,同时需要进一步提高患儿的救治水平。
对于改革的方向,王健康表示,应包括扩大儿科医生的数量和质量、提高儿科医生待遇等内容。
新京报记者 沙璐
《关于从律师和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的意见》
会议指出,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以及从律师和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是加强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重要举措。要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遴选和公开选拔机制,规范遴选和公开选拔条件、标准和程序。
■ 解读
从专家中选法官能“取长补短”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认为,从律师和法学专家中选拔立法人员、法官检察官,可以加强司法领域的交流,同时也是优化司法队伍的途径之一。从律师中选拔法官、检察官是全世界普遍的做法。而从法学家中选拔法官可以“取长补短”,法学家在理论方面有自己的视野。
陈光中也表示,从律师、法学专家中选拔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只是占一定比例,并不会改变法院的“基本成分”。
对于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陈光中表示,可以调动基层司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给予他们更大的发展空间和上升途径。但他同时建议,“对于法官、检察官的逐级遴选最好要有一个比例。”新京报记者 王梦遥
编辑:邱忠珲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