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档案局多措并举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

22.10.2014  17:44

      10月21日,滨州市档案局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以下简称“省两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方案。
      经过讨论和酝酿,会议初步形成了三点意见:  一是成立材料起草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相关材料的起草工作;二是组织全体人员对省两办《实施意见》进行全面系统地学习;三是尽快组织起草《中共滨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时报送市委、市政府两办出台。
中共滨州市委副秘书长、市档案局(馆)长冯永田指出,省两办出台的《实施意见》对于做好新时期的档案工作有重大的指导作用。《实施意见》明确了档案工作的新定位,描绘了档案事业发展的新蓝图,提出了档案工作的新举措,是指导新时期档案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于文件的贯彻落实,冯永田要求大家要明确做好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重大意义,把中办、省办两个文件结合起来贯彻;要明确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奋斗目标,并与本市《  “十三五”档案发展规划》的制定相结合,立足滨州实际,突出自身特点,事实就是,积极稳妥、科学合理地把《实施意见》的要求、任务、措施等体现在《十三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中;加大宣传力度,在吃透《实施意见》内容、把握精神实质、明确工作方向上下功夫,制定出具体的宣传方案。
      会后,市档案局将拿出切实可行的贯彻实施意见,指导全市各级档案部门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解读和深刻领会《实施意见》精神实质,以《实施意见》为指导,扎实工作,以创新的思想、扎实的举措和优良的作风,努力开创新时期滨州档案工作的新局面。

(滨州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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