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建柱:坚持改革创新 努力建设过硬政法队伍
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坚持改革创新 努力建设过硬政法队伍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重要指示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 孟建柱
2016年4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做好党的政法工作,必须加强队伍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战线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一手抓突出问题整改、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政法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发生可喜变化。新形势下,政法队伍肩负的任务更重,人民群众要求更高。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锐意改革创新,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要把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全面提高政法干警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要坚持从严治警不动摇,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各级党委要加强和改进对政法工作的领导,选好配强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及时研究解决政法队伍建设重大问题。要真情关心和爱护政法干警,建立健全职业保障制度,不断增强政法队伍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揭示了队伍建设与政法工作的关系,为建设过硬政法队伍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全国政法机关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进一步提高政法队伍建设水平,为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提供有力保障。
深入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和过硬政法队伍建设,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建设过硬政法队伍是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建设作出了许多具有深远影响的重要指示,阐明了新形势下政法队伍建设一系列带有方向性、根本性的重大问题。全国政法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一手抓突出问题整改、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推动过硬政法队伍建设取得了新进展。
历史告诉我们,一个时期有一个时期要完成的使命。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紧紧围绕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着眼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作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形成了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党和国家事业新局面提供了基本遵循,也为政法队伍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南。当前,我国处于历史大变革前沿,正在由经济大国向全球性经济强国转变,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在这一历史进程中,我们遇到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给政法队伍提出新的重大课题,赋予新的历史使命,带来新的繁重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政法机关要主动适应国内外形势新变化,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南,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牢牢把握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总要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以现代科技手段应用为支撑,以制度建设为保证,着力破解制约政法队伍建设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难题,深入推进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
政法队伍是捍卫党的领导、捍卫人民政权、捍卫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必须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不断提高广大政法干警思想政治素质。同时,必须主动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不断提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为此,要更加注重尊重政法干警主体地位,把促进政法干警全面发展作为政法队伍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激发政法干警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加注重科学管理,按照精、准、细、严的要求,健全政法队伍管理规范,实施分层分类管理,提高政法队伍建设精细化水平。更加注重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着力破解制约政法队伍建设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难题,促进政法队伍长远发展。更加注重把科技应用能力作为核心战斗力来抓,善于把新技术新手段运用到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中。更加注重适应社会开放性要求,善于运用社会资源,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政法队伍建设水平。
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队伍建设之路,切实提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法治专门队伍的要求,也是政法队伍履行好职责使命的保障。要坚持正确方向,立足基本国情,遵循政法队伍建设规律,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政法队伍。
1.牢牢把握政法机关政治属性,确保忠诚可靠。正规化建设,首先是确保政法机关政治属性永不褪色。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广大政法干警思想政治素质。
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如果不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就不会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甚至会是非不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是我们党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伟大斗争的强大思想武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深刻领会其科学内涵、核心要义,努力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同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结合起来,同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一是坚持把崇高的理想信念与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结合起来,矢志不渝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而奋斗。二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尊重群众首创精神,把各项工作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三是坚持党的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善于把中央精神与各地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四是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善于运用辩证思维、联系观点、发展眼光认识和解决问题,在更高水平上推动工作创新发展。
忠诚可靠,是政法干警的首要品质。对忠诚可靠的检验,既要看说了什么,更要看做了什么。要引导政法干警把党和人民之所望作为履职之所向,以实际行动彰显政法队伍政治本色。面对违反党性原则的行为,敢于拒绝、坚决抵制,自觉做党和人民利益守护者。面对歪风邪气,挺身而出、坚决斗争,自觉做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引领者。面对诱惑干扰,挺直脊梁、执法如山,自觉做社会主义法治维护者。面对体制机制难题,勇于改革、敢于创新,自觉做改革促进派和实干家。面对各类风险、难题,敢于担当、拿出实招,自觉做防风险、破难题能手。
2.牢牢把握政法工作专业性要求,切实提高履职能力。政法队伍作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专门力量,在具备相应政治素质的同时,要具备相应专业素养。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我们既要有坚定的立场,积极作为,又要有科学的态度,善于作为,不断提高工作艺术和水平。想问题、办事情,要有正确的思想方法,善于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切实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断进行交换、比较、反复,把握好工作的时、度、效。要积极探索、深入推进政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切实提高正确认识和把握大局能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能力、应对复杂局面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社会沟通能力。
提高司法人员专业素养,努力使广大法官、检察官、警官都具备较深厚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广博的社会阅历、高尚的职业操守,是履行好职责任务的重要保障。要引导广大政法干警坚定法治信仰,通过法律逻辑训练和法治实践锻炼,增强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的自觉性。法治进程是同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相适应的。由各种矛盾相互交织、相互影响所表现出来的法律问题,往往蕴含着深层次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因素。法治是规则之治,但法律之外还有复杂的情感,案件之中还有难解的缘由。如果单纯从法律技术角度处理,不但难以有效解决,还可能引发新问题。法律的运用,是一种实践智慧。只有善于从法律视角和社会视角通盘考虑法理、事理、情理,才能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要引导广大政法干警把专业化建设同我国国情结合起来,同执法为民结合起来,既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又加强对社情民意的把握;既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又善于运用道德规范和公序良俗,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新形势下,违法犯罪越来越向专业化方向发展,迫切要求加强政法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预防打击违法犯罪工作专业化水平。根据各层级各岗位性质特点,结合侦查破案、反恐维稳、应急处置、起诉审判等执法司法工作不同要求,分别健全专业化的标准规范体系。善于从实践中总结经验、从失败中汲取教训,发挥好各类专家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和专业协会的作用,以专业化管理提高专业化水平。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也是政法队伍战斗力生成和提高的加速器。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蓄势待发。谁下好了科技创新这步先手棋,谁就能占领先机、赢得优势。要牢固树立向科技要警力、要核心战斗力的理念,密切跟踪现代科技发展前沿,创造性地运用现代科技最新成果破解维护稳定、社会治理、执法办案难题,加快科技创新成果向现实战斗力转化。把科技应用和理念提升、机制创新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加强对广大政法干警科技应用意识和能力的培训,增强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做好政法工作的本领。引导广大政法干警把懂网作为必修课,把用网作为基本功,提高运用网络做好政法工作的能力。
人才是推动政法工作创新发展的第一资源,也是专业化的第一要素。随着新领域、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政法机关对各类人才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对特殊人才要有特殊政策,不要求全责备,不要论资排辈,不要都用一把尺子衡量。结合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用好员额制、聘任制、年薪制等政策,打通特殊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建立适应政法工作专业化要求的人事制度、薪酬制度,努力吸引、留住政法工作创新发展急需的优秀人才。建立健全科学的人才评价体制、灵活的人才激励机制,让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有成就感、获得感。探索通过与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合作,实行课题制、项目制等方式,建立科研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利益分配新机制,为优秀人才施展才华创造良好工作条件。
3.牢牢把握政法职业特点,进一步提高职业化水平。政法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法律性、社会性。加强正规化建设,至关重要的是推进职业化。要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按照不同于普通公务员的要求,建立健全政法职业制度,切实提高政法队伍职业化水平。
职业精神是政法队伍职业化的内核。广大政法干警只有深刻认同政法职业宗旨、价值,才能满腔热情地投身政法事业。要坚持用事业育警,通过教育熏陶、模范引领、实践养成等办法,帮助广大政法干警培育职业精神,激发他们把政法职业作为用毕生精力去奉献、用鲜血生命去捍卫的崇高事业。以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健全政法职业道德准则。把执法为民的职业良知与秉公执法的法治精神统一起来,切实做到一心为民、公正司法,坚决防止公器私用、谋取私利。深入推进政法职业伦理、职业操守教育,使广大政法干警养成坚定信念、恪守良知、理性公允的政法职业品格,树立英勇无畏、公平如秤、清廉如水的浩然正气。
严格职业准入是提高政法队伍职业素养的基础性工作。为保证法律职业人员素质,不少国家从严设计法律职业准入和资格管理制度。要抓紧建立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促进法律职业人才选拔、培养科学化、标准化。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官检察官员额遴选、逐级遴选制度,增强遴选工作公信力。推进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改革,完善公安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进一步提高民警职业素养和执法水平。
职业化管理是提高政法队伍管理科学化水平的必由之路,其核心是遵循政法职业特点,实行分类管理。要以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畅通各类政法干警职业发展通道,确保他们各归其位、各展其才。抓紧落实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方案,制定实施法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和司法技术人员职务序列方案。开展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和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改革试点,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和使用工作。
建立政法干警依法履职保护机制,是职业化建设的应有之义,也是保障公正司法的前提。要贯彻落实《关于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规定》,织密执法司法人员依法履职的保护网。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九),对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构成犯罪的,依法以妨害公务罪处罚。对侮辱诽谤、诬告陷害、威胁伤害、打击报复司法人员及其家属的,坚决制止、依法严惩。
政法干警工作负荷重、心理压力大、安全风险高,是和平年代牺牲付出最多的一支队伍。近年来,公安机关年均有400多名民警牺牲,4000多名民警因公负伤。政法干警是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也是需要给予关爱的人。要设身处地为广大政法干警着想,在思想政治上更关心、工作生活上更关爱他们,健全落实符合职业特点的保障制度。当前,要加快推进工资制度改革意见的落实,完善与工作实绩挂钩的津补贴项目及标准,加大对艰苦边远地区、有毒有害岗位和基层一线执法办案人员倾斜力度。健全政法干警因公负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和紧急救治“绿色通道”,提高对职业风险的保障水平。完善政法干警带薪休假、定期体检以及心理咨询、疏导和危机干预机制,缓解政法干警心理压力。加强人文关怀,帮助广大政法干警培养良好性格,让他们心中充满阳光。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帮助政法干警解决实际困难,尽可能解除后顾之忧。
4.牢牢把握纪律部队内在要求,确保清正廉洁。政法队伍肩负责任重、掌握权力大、面临诱惑多,特殊的性质、考验,决定了在纪律作风上必须有更严要求。特别是随着完善司法责任制等改革试点深入推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尤为重要紧迫。要锲而不舍地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促进政法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无数案例证明,政法干警违法,大多始于违纪。守住了纪律防线,就不会滑向违法犯罪深渊。一些地方政法机关探索建立政法干警违纪记分制度和纪律作风考核体系,视情予以警示诫勉谈话、离岗培训,减少了小错不断、形象不佳等问题,值得借鉴。要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既发挥道德感召力,又强化纪律约束力,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根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政法队伍特点,与时俱进完善铁规禁令,细化政法干警行为规范,形成切实管用的纪律条令体系。严是爱,松是害。坚持严在经常、管在平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发现苗头就谈话提醒,有了问题就警示诫勉,决不能让一些政法干警在错误道路上越滑越远。
政法干警与人民群众打交道多,作风如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执法司法公信力,事关党和政府形象。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执法司法工作有更高要求,政法干警一个不文明的举止,都可能引发对执法司法公正的质疑。要加强对广大政法干警的教育引导,让他们懂得小事小节中有人格、有形象的道理,做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顽固性,必须久久为功。以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为着力点,建立作风状况经常性分析研判和对人民群众反映问题及时核查机制,形成正风肃纪长效机制。对特权思想、衙门作风等顽症痼疾,经常抓、反复抓,坚决铲除其生存土壤。
旗帜鲜明反对腐败,是政法战线必须打好的攻坚战。要坚持他律与自律相结合,构建具有政法职业特点的惩治和预防执法司法腐败体系。一方面,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收钱捞人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坚持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职务高低,都要毫不手软、严肃查处,决不让其蔓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另一方面,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执法司法腐败。针对容易滋生执法司法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合理分解、科学配置权力,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健全特殊职权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完善岗位职权利益回避制度,严禁政法干警经商办企业,严禁政法干警家属插手、经营与政法干警职务行为相关联的特种行业和场所。完善政法干警社会交往行为规范,帮助广大政法干警抵制“人情文化”、“圈子文化”不良影响,净化生活圈、交往圈,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
(本文节选自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同志2016年4月25日在全国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原载《新华月报》2016年第1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