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改革动态(2014年7月1-15日)
一、行政体制改革
《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向社会公布。两个文件明确了公车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全国范围公车改革的大幕正式开启。
《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用于全面指导公车改革,阐明了公车改革的意义,明确了公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细化了公车改革主要任务,对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和保障制度、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提出了要求。根据《指导意见》,公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力争201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地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用2至3年时间全面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指导意见》规定了改革公务交通保障方式、合理确定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公开规范处置公务用车的具体办法。
《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是针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了参改范围、人员范围和车辆范围。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的方式是在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后,对参改的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城区)内公务出行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具体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适时适度调整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按照《方案》,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力争在2014年年底前完成,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非参公事业单位、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企业公车改革力争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
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实行宽进严管,以管促放,放管并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意见》明确了简政放权、依法监管、公正透明、权责一致和社会共治等基本原则,强调立足于促进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体系,加快形成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格局,到2020年建成体制比较成熟、制度更加定型的市场监管体系。《意见》提出了7个方面的工作任务:一是放宽市场准入;二是强化市场行为监管;三是夯实监管信用基础;四是改进市场监管执法;五是改革监管执法体制;六是健全社会监督机制;七是完善监管执法保障。
三、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发布《铁路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办法》规定,中国铁路总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以及铁路发展基金主发起人,积极吸引社会投资人共同发起设立中国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基金公司)。社会投资人作为基金公司优先股股东,按约定优先获得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不直接参与铁路发展基金经营管理。《办法》明确,铁路发展基金是中央政府支持的、以财政性资金为引导的多元化铁路投融资市场主体。铁路发展基金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扩大铁路建设资本金来源,贯彻国家战略意图,围绕国家发展规划目标,主要投资国家批准的铁路项目。《办法》规定,铁路发展基金以委托投资管理人运作为主,铁路建设项目的投资管理人为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发展基金存续期内,中国铁路总公司不得退出,社会投资人出资到位一年后可以依法转让。
四、金融体制改革
银监会发布《关于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各银行完善理财业务的内部组织管理体系,设立理财业务经营部门,并按照“单独核算、风险隔离、行为规范、归口管理”四项基本要求规范开展理财业务,防范理财业务的风险积累。《通知》明确了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时要遵守行为规范:不得提供含有刚性兑付内容的理财产品介绍;不得销售无市场分析预测、无风险管控预案、无风险评级、不能独立测算的理财产品;不得销售风险收益严重不对称的含有复杂金融衍生工具的理财产品;不得使用小概率事件夸大产品收益率或收益区间;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推销理财产品;不得代客户签署文件等。
五、价格改革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放开房地产咨询收费和下放房地产经纪收费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放开房地产咨询服务收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接受委托,提供有关房地产政策法规、技术及相关信息等咨询的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下放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定价权限,由省级人民政府价格、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各地可根据当地市场发育实际情况,决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或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要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并明确收费所对应的服务内容等;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标准由委托和受托双方,依据服务内容、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协商确定。
六、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意见规范并轨后公共租赁住房运行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出台意见,要求各地进一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有关管理工作。意见指出,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联合下发通知后,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并轨运行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为进一步做好有关运行管理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明确保障对象、科学制订年度建设计划、健全申请审核机制、完善轮候制度、强化配租管理、加强使用退出管理、推进信息公开工作7条意见。意见再次明确,并轨后公租房的保障对象,包括原廉租房保障对象和原公租房保障对象,即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符合规定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我国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突破2亿人。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截至2014年5月底,全国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突破2亿人,达到20011万人,工伤保险制度覆盖人群进一步扩大。为了解决公务员和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的工伤保障问题,目前全国已有10个省份结合本地实际,先行出台文件,将公务员和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纳入了工伤保险制度。
七、涉外经济体制改革
金砖国家开发银行成立。中国、巴西、俄罗斯、印度和南非15日在巴西福塔莱萨签署协议,成立金砖国家开发银行,并建立金砖国家应急储备安排。根据协议,该银行总部将设在上海。根据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六次会晤发表的《福塔莱萨宣言》,金砖国家开发银行初始核定资本为1000亿美元,初始认缴资本为500亿美元并由各创始成员国均摊。该银行将主要支持金砖国家和其他新兴经济体及发展中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协议,该银行首任理事会主席将由俄罗斯提名,首任董事会主席将由巴西提名,首任行长将由印度提名。同时,该银行非洲区域中心将设在南非。各成员国财政部长将负责制订该银行的具体操作规程。同时,与会各国还签署协议,建立金砖国家应急储备安排,其初始资金规模为1000亿美元。该资金安排将具有正面预防效果,帮助相关国家应对短期流动性压力,推动金砖国家进一步合作,强化全球金融安全网并补充现有的国际金融安排。
外汇局发布《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优化管理流程。根据外汇管理的职责和目标,合理界定返程投资外汇管理范围。按照“跨境流出按对外直接投资(ODI)管理,跨境流入按境内直接投资(FDI)管理”的思路,改革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方式,优化相关管理流程。二是精简管理环节。调整境外特殊目的公司登记范围,只对境内居民直接设立或控制的(第一层)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进行登记,取消原有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设立登记、融资登记和融资变更登记等手续,同时简化变更登记内容。三是简化业务材料,对境内居民个人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仅要求提供标准化、格式化的申请表、资金合法性承诺、身份证明及相关真实性证明材料。四是拓宽资金流出渠道。允许境内居民购付汇用于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设立及境外营运资金等,同时取消境内企业对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放款的限制。五是放宽境外融资资金使用限制,取消“境内居民从特殊目的公司获得的利润、红利及资本变动外汇收入应于获得之日起180日内调回境内”的强制性调回资金规定,允许境外融资及其他相关资金留存境外使用。六是明确将非上市特殊目的公司员工权益激励计划纳入登记范围,更好地满足境内居民个人合理需求。七是强化风险防控的理念,在简政放权、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的同时,通过加强统计监测,强调事中、事后监管,强化违规责任的追究。
八、地方改革
江苏省公布《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实施意见》。《意见》明确,参保人员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时,应先确认“企保”待遇领取地,再向待遇领取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制度衔接。“居保”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企保”个人账户,缴费年限不计入。既参加“企保”又参加“居保”的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年龄时,企业职工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或按规定延长缴费后仍不满15年的,可以申请将“企保”转入“居保”。此时的“企保”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居保”个人账户,“企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居保”缴费年限。
海南省开展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点。海南省政府近日正式发布《海南省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尝试通过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农村金融体系、完善农村产权抵质押管理办法、完善农村支付体系等举措,让农民享受到更丰富、更便捷的金融服务。农民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海域使用权都可抵押贷款。海南省决定在文昌市、澄迈县开展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点。试点过程中,海南省将在3个方面进行创新。一是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出台吸引社会资本进入金融体系的激励政策等;二是扩大抵押物范围,制定农村产权抵质押管理办法等;三是推进农村支付手段多元化发展,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等。
云南省出台《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意见》明确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和方向,提出进一步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传统特色优势产业做强做优,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民生保障等产业和领域发展壮大,形成体现优势、发挥功能、配置合理的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意见》部署的改革任务主要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进一步壮大;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国际化经营步伐进一步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