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改革招生考试制度力促教育公平
一是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办法。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充分听取基层学校以及市民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调研论证,调整市区部分学校招生片区,妥善做好学生分流工作。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和班额,将义务教育学校班额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两为主”原则,市直学校统筹安排60多名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入学,切实保障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受教育的权利。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妥善安置52名军人子女按时入学。推行“阳光招生”,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时间安排等,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分班,均衡分配生源,均衡安排任课教师,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所有市直义务教育学校均按照要求组织实施了阳光分班,促进了教育公平,社会反响良好。招生过程中,设立咨询电话,接待来访群众,热情解答市民咨询问题,耐心解释相关政策,协调解决各类矛盾,招生过程平稳顺利,保障了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二是做好初中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认真研究初中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改革方案,印发《2014年普通高中高中招生工作意见》,召开新闻发布会,向考生及家长广泛宣传招生政策,营造了良好的招生环境。针对形势发展需要,在考试内容、考试分值、录取方式以及择校生比例等方面进行了改革。增加了理化实验操作考试。主要目的是引导学校开齐开全课程,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调整了普通高中招生择校生比例,统招计划调整为91%,择校生调整为9%。调整了考试分值。体育学科分值由去年的60分调整为50分,增加了理化实验操作考试20分,各科总成绩由去年的750分调整为760分。增加了自主招生环节。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统一录取平台,所有高中段学校都依据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录取新生。2014年,全市共录取普通高中学生16563人。(日照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