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

02.06.2016  18:39

  6月1日下午,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四次会议精神,讨论审议有关改革文件,听取相关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改革工作。

  省委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姜异康主持会议,省委副书记、省长、领导小组副组长郭树清,省委副书记、副组长龚正,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有关会议精神,讨论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山东省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山东省电力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山东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工作规则》《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听取了潍坊市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综合改革试点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四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深刻论述了全面深化改革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在联系,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明行动方向、提出明确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坚定改革信心,增强改革定力,勇于承担责任,坚决打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场硬仗。

  会议强调,山东是农业大省,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对于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至关重要。要以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把握农村改革的正确方向,加强各项改革之间的衔接配套,充分释放改革的综合效应。要进一步完善各级党委、政府推进农村改革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我省是用电大省,积极稳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对于增强电力发展活力,更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保障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具有重要作用。要把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保障供应作为前提条件,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坚守民生用电底线,加强节能减排和市场监管,加快建设现代电力市场体系。

  会议指出,律师队伍是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要把《山东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工作规则》与省委深改组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一体推进、一体落实,注意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律师协会等的工作衔接,形成执行合力,不断健全完善我省律师制度体系。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有利于推进市场化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有利于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要把深化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摆到突出位置,健全政府定价制度,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建立完善价格约束激励机制,促进经济转型升级。要统筹兼顾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各方利益,协调好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环境保护的关系,构建惠民价格政策体系。

  会议强调,试点是深化改革的重要方法,也是推进改革的重要任务。目前我省承担的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布置的重要试点近100项,省级安排的各项试点达80多项,把这些试点组织实施好,对于推进改革具有重要示范借鉴作用。各专项小组等要切实担负起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的职责,坚持可复制可推广原则,把制度创新作为核心任务,尊重群众首创精神,鼓励支持试点地区和单位探索创新,加快形成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工作格局。(记者 滕敦斋)

        编辑:温伟伟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