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放宽二套房"公贷"限制 首付比例可下调
鲁网2月7日讯(山东商报 记者陈晶)针对房地产市场下行压力大、公积金使用率不高等情况,今年山东将采取控制房地产开发总量、放宽公积金贷款条件、加大住房保障力度等措施,记者从山东省住建厅了解到,目前山东已放宽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限制,有条件的地市公积金贷款可“认贷不认房”。
放开公积金贷款购房呼声一直很高
2014年9月份,央行、银监会发布文件,明确对拥有首套房的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同时文件还明确,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
新政策出台后,各大商业银行相继出台了调整细则,然而公积金贷款政策却迟迟没有相应调整,仍然是“认房不认贷”,这也令很多购房者特别是年轻购房者大呼失望。当时业内人士纷纷表示,商业贷款即使放开限制,但利率仍然相对较高,会使购房者望而却步,只有公积金政策跟进调整,才能真正改善市民住房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复苏。
设区市可据当地情况放宽条件
昨日,记者从住建厅了解到,山东省已经制定下发了相关文件,放宽了公积金贷款条件,表明设区市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首套房和改善型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认定标准。“通俗了说,就是公积金贷款也可参照央行、住建部相关文件执行,首套房利息还清后,购置第二套房时,首付款比例和利率适当下调。各地市是否调整,还要看当地的房价、资金和住房市场需求等情况。”住建厅公积金处负责人告诉记者。
德州东营等已作出前期调整
记者了解到,目前有些城市已根据新文件作出前期调整,如德州市就规定,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由50%调整为30%; 东营也将第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由60%调整为40%。“肯定是住房市场需求量较小、公积金余额使用率低的城市率先尝试,像济南、青岛这种市场比较火热、公积金供不应求的城市,短时间内实行的可能性不大。”
在提到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问题时,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具体额度需要各地市公积金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各地情况不同,我们无法制定统一政策,目前青岛额度最高,为50万,其次是济南等城市,未来也基本是这个次序。”
公积金政策变迁
●2012年10月个人最高可贷25万
济南调整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从10月8日起,市区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贷款额度为25万元,调整后贷款上限减少了25万元。此外,90平方米以下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30%降至20%。
●2014年3月公积金贷款改商贷,政府贴息
山东省住房公积金工作会议提出,济南、青岛等房价较高、公积金贷款需求较大的城市,可研究实行存贷挂钩,按照国家规定探索住房公积金贷款转银行商业贷款,由政府补贴利息。
●2014年11月初 缴纳半年即可贷款
2014年7月4日,住建部等3部门发文调整公积金政策,11月初济南相应规定市民连续缴纳6个月公积金就可贷款,减免公积金贷款相应费用。
●2014年11月22日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
记者了解到,济南已开始执行降息后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下降了0.25个百分点。5年期以下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75%,5年期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25%。
●2015年1月农民工纳入公积金覆盖范围
山东发文规定,工作稳定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作稳定的,用人单位应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可按职工工作所在地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缴存比例不低于5%。
●2015年2月3日 今年将提高贷款额度
记者从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省将放宽公积金贷款条件并提高贷款额度,推进异地贷款,鼓励对低收入家庭进行公积金贷款贴息。
●2015年2月6日放开“认贷不认房”
记者从山东省住建厅了解到,目前山东已放开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限制,有条件的地市公积金贷款可“认贷不认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