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县森林公安局放飞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鸢

17.01.2016  21:39

   

近日,临朐县森林公安局会同森保站工作人员在石门坊成功放飞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鸢,使它重新回到大自然的怀抱。


   1月10日,临朐县森林公安局接到城关街办弥南村村民报警称,有一只“小鹰”误撞在其院内玻璃门上被救治,请森林公安机关前去处理。接到报警后,民警会同森保站工作人员到其家中了解情况。经县森保站工作人员鉴定,这种“小鹰”学名鸢,属于隼形目,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随后,民警将其送至石门坊景区进行了放飞。

 


      鸢即老鹰,小型猛禽,雄鸟体长21-54厘米,雌鸟体长64-91厘米,雌鸟比雄鸟大。老鹰性情凶猛,嘴呈黄色,上嘴弯曲,脚强健有力,趾有锐利的爪,翼大善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