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政协原副主席陈铁新受贿通奸被双开

28.10.2014  14:12

  日前,中共中央纪委对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陈铁新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陈铁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收受礼金礼品;与他人通奸。
  陈铁新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陈铁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陈铁新简历
  陈铁新,男,汉族,1955年4月出生,1972年12月参加工作,1975年3月入党,1988年6月获工程师职称,1995年6月获高级经济师职称,1995年12月毕业于吉林大学世界经济专业并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1962.09——1969.08,大连市国营五二三厂子弟小学、中学学生
  1969.08——1972.12,辽阳市灯塔县邵二台乡中学学生
  1972.12——1975.08,辽宁省灯塔县邵二台子乡黑山村知青、大队革委会副主任
  1975.08——1978.03,辽阳化纤公司热电厂汽机车间团支部书记
  1978.03——1982.01,沈阳机电学院机械系铸造专业学习
  1982.01——1982.05,辽宁省委党校第一期青年干部培训班学员
  1982.05——1983.05,沈阳铸锅厂副厂长
  1983.05——1987.07,共青团沈阳市委副书记(其间:1984.08—1985.08借调省委组织部工作)
  1987.07——1991.03,中国沈阳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副总经理
  1991.03——1992.06,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沈阳分会副会长(主持工作)
  1992.06——1996.03,沈阳市政府驻欧洲代表处总代表、比利时沈华贸易公司总经理(1991.09—1995.12在吉林大学世界经济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
  1996.03——1997.05,沈阳市旅游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主持工作)
  1997.05——2000.01,沈阳市旅游局局长、党组书记、市政协常委
  2000.01——2002.03,辽宁省旅游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2002.03——2004.03,辽宁省旅游局局长、党组书记(其间:2003.03—2004.02参加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班学习)
  2004.03——2008.02,丹东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2008.02——2013.01,朝阳市委书记。
  2013.01——,辽宁省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