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创投基金为广州创新“输血”

05.11.2014  12:05

      这两年,国内不少地方政府都试水设立政府引导基金。通过政府引导基金的运作,大大提高了政府对产业的宏观调控能力,推动了企业创新及产业调整。

          广州市政府将首次拿出1.5亿元参股三只创投基金,支持新兴产业发展。昨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投引导资金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广州市战略性主导产业直投资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其中明确,政府将引导资金通过参股投资、跟进投资等方式,吸引和培育更多创业投资企业,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创业投资领域。未来广东省、广州市都将设立类似的创投基金,今后政府将减少对企业的直接补贴,更多地通过创投基金的方式支持新兴企业发展。           这一消息对于拥有很好创意和新兴技术但缺乏投资的广州中小企业来说,可谓是一剂“强心针”.创新型中小企业,大多具有成长快、风险高的特点,一般投资者或银行的投资意愿不强,亟须扶一把,政府创投基金将有助于它们突破融资瓶颈。           对地方政府来说,在资金的使用上,亦能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按规定,参股设立的基金由国家资金、地方政府资金及社会募集资金构成,国家和地方政府参股规模均不超过20%,也就是地方政府出资5000万元,就可以撬动2.5亿元资金。与传统财政“直接给钱”对新兴中小企业“输血”的方式相比,创投引导基金转变财政投入方式,通过市场化的资源配置方式,集中资金扶优扶强,能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引导和培育地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           此外,创投基金对于解决就业,鼓励创业也能起到很好的作用。数据显示,目前中国大学生创业的比例只有1%左右,而美国大学生创业比例超过20%.资金缺乏是阻碍大学生创业的一大重要原因。政府主导的创投基金,不仅可以支撑更多中小企业,也可以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支持。           这两年,国内不少地方政府都试水设立政府引导基金。通过政府引导基金的运作,大大提高了政府对产业的宏观调控能力,推动了企业创新及产业调整。但同时,也有不少问题值得引起注意。           首先,对于政府引导基金设立的目标应有明确认识。虽然,基金运作要有投资赢利,才能完善自我输血功能、扩大规模,形成良性循环,但是,对于政府引导基金而言,更重要的应该是突出财政资金杠杆效应,扶持中小高新企业,促进新兴产业发展,而非主要以盈利为目的。一旦企业上市,发展成熟,政府应严格退出机制,不得与民争利。           其次,在政府引导基金的运作上,要交给专业人士管理,以市场原则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产业项目。政府不能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过多干预企业运营,这在去年广东省发改委公布的《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已有明确规定。同时,也要防止政府成为甩手掌柜,不能只投资不监管,要加强对创投资金的阶段评估与风险防范,建立重大事项公开与定期披露信息等制度。           再次,为了鼓励创业创新,政府除了成立创投引导基金,在资金投入上对创新企业给予支持外,有关部门还可以在税收政策上进行扶持。当创投机构投资的企业符合中小和高新双重标准时,创投企业自身也能够享受投资额抵扣的税收优惠。这样,可以鼓励更多创投机构成为中小和高新企业的“孵化器”,鼓励更多社会资金加入政府引导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