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县级档案馆建设

02.03.2018  01:21

    前不久闭幕的山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对“持续推进县级档案馆建设”作出部署。省政府办公厅将该项工作列入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明确省档案局为牵头单位,省政府相关部门为参加单位。

      2016年9月以来,山东以国家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整改为契机,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和各级各部门全力支持下,超常规推进县级档案馆建设。省级财政“十三五”时期给予档案馆建设奖补资金5.9亿元,全省新建档案馆规划总面积107.72万平方米,是当前全省综合档案馆建筑面积的2.66倍。

      2017年,省财政厅拨付奖补资金2.5亿元,61个县级档案馆开工建设,43个县级档案馆列入2018年开工计划,档案馆库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根本扭转了全省县级档案馆建设严重滞后的局面。为持续推进县级档案馆建设,在全省档案工作会议上,省委副秘书长、省档案局馆长李世华与各市档案局主要负责同志“约法三章”。一是要确保工作进度。2017年未开工的23个县(市、区)和列入2018年开工计划的43个县(市、区)要确保今年开工建设。二是要确保建设质量。要积极参与档案馆选址、功能布局和设计等工作,督促严格落实《档案馆建设标准》《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要求,避免出现新馆选址条件差、库房容量小、建筑设计不规范、安防设施不到位等问题。三是要确保不碰“红线”。在资金管理使用上,要严格执行《山东省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使用绩效和资金安全。在档案馆建设规划和使用上,要坚决防止新建档案馆被安排其他单位进驻或出借、出租,以致形成影响档案安全的风险和隐患,特别是要严禁违反国家关于楼堂馆所建设规定,“搭车”档案馆建设搞楼堂馆所建设。

      为贯彻落实好2018年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省档案局计划召开2018年国家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整改落实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加强督查和指导服务,勇于担当作为,勇于攻坚克难,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县级档案馆建设任务。

(朱瑞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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