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性债务管理总体可控 走在全国前列

07.03.2015  12:58
  当前地方债规模是否出现了“激增”?区域性地方债务的危机会不会出现?在3月6日全国人大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地方债务问题再次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

  对于地方债务,楼继伟总体表示乐观。他认为,地方债务从总体风险是可控的,并且已经有了解决的思路。

  我省地方债务情况如何呢?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省财政厅厅长于国安。

  2014年1月24日,省审计厅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 山东 省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地方债总额超过7100亿元。这其中,全省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4499.13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1218.68亿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1389.99亿元。这次审计范围包括省本级、16个市(不含青岛市)和128个县(市、区)以及1162个乡(镇)。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处理好债务管理与稳增长的关系,创新和完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于国安告诉记者:“目前来看,山东 政府性债务管理 工作已经走在了 全国前列 。”去年12月份,省政府发布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43号文件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这是国内首个省级层面的地方债务规范文件,在一定程度上为其他地方政府提供了范本。这份文件中,不仅首次明确提出“省政府对市县级政府债务实行不救助原则”,而且对市县级政府举债机制作了进一步细化。

  2014年7月11日,山东自发自还地方政府债券成功发行,成为继广东之后第二个试点自发自还地方政府债券成功的省份。于国安告诉记者:“今年我省将继续发行数额更大的地方政府债券,目前各项准备工作在有序进行。

  “从我省的经济发展水平、政府性债务的现状,以及资产与负债的相互关系看,我省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于国安介绍,由于这些政府性债务是经过多年形成的,债务余额也将在较长一段时间内逐渐偿还。当前我省经济仍将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这为债务偿还提供了有效保障。(本报北京3月6日电)

  记者 贾瑞君 张春晓 李占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