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关键词透视2015政法工作改革创新

04.01.2016  12:34

  司法改革试点取得新进展、公共安全治理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公安改革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打击证券犯罪该出手时就出手、“打虎”“猎狐”彰显反腐强劲势头……2015年,全国政法机关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改革创新,主动作为,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了人民安居乐业。

 

司法体制改革


  【镜头】山东省庆云县某污水处理厂未经环保验收长期排放污水,造成环境污染,当地群众多次举报,但庆云县环保部门不依法履职。为此,12月16日,庆云县人民检察院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这是检察机关试点公益诉讼以来,全国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回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2015年,中央深改领导小组共召开11次会议,其中9次会议涉及司法体制改革,审议通过《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等10多个司法体制改革文件。随着一系列带有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相结合的改革举措陆续推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进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制度性措施。在2014年上海、吉林、广东等7省(市)启动第一批司法改革试点的基础上,今年5月,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江苏等第二批11个省(区、市)试点工作陆续启动。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区市的探索实践,已经开始为大范围改革实践投石问路。

  8月20日,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内蒙古等13个省(区、市)启动公益诉讼试点。截至目前,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已经通过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245件,一批“环境污染没人管”“国有资产流失无人问”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为回应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需求,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和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启动,改革进一步扩大选任范围,规范选任程序,扩大参审案件和监督案件的范围,确保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有职有权、履职尽责。

  2014年年底,北京、上海试点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今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在广东深圳、辽宁沈阳设立第一、第二巡回法庭。迄今为止,无论是跨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还是巡回法庭,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均已办理一批典型案件,提升了司法形象和公信力。

  【点评】公正司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应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坚持符合国情和遵循司法规律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攻坚克难,锐意进取,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社会治安防控


  【镜头】8月31日晚,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及辖区各个分局内警灯闪烁,随着一声令下,1700余位民警配备77式手枪和79式微型冲锋枪奔赴大街小巷,开始夜间武装巡逻防控,震慑违法犯罪活动。

  【回顾】2015年4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作出全方位部署。9月23日,在辽宁省大连市召开的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强调,要主动适应新形势,以理念、体制机制、方式手段创新为动力,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切实提高维护公共安全能力水平。

  针对我国社会稳定进入风险期,公共安全形势严峻复杂的情况,各级政法机关主动作为,加快创新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织密社会面治安防控网、重点行业治安防控网、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治安防控网、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防控网、信息网络防控网,给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公共安全防护,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寄递、物流业是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增长点,也是影响公共安全新的风险点。对此,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邮件、快件寄递和物流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完善禁寄物品名录,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有效预防利用寄递、物流渠道实施违法犯罪。

  各地公安机关开展特警、巡警、治安民警街面联合巡逻,提高街面见警率,推动完善公交车站、地铁站、机场、火车站、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勤务工作机制,严防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和突发事件发生。

  【点评】创新是公共安全工作永恒的动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只有不断创新,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确保公共安全,守护千家万户平安。


干预办案追责


  【镜头】2015年5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法警李朝阳受亲戚之托,向本院侦监处承办人电话询问其亲戚之子涉嫌强奸案进展、是否可以递交调解书等情况,并指使亲戚与被害人达成赔款协议。李朝阳因此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并限期调离。

  【回顾】实践中,一些领导干部或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利用上下级领导、同事、熟人等关系,通过各种方式打探案情、说情、施加压力,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

  2015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两个规定”明确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架起过问案件的“高压线”,为司法人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制度保障。

  最高法、最高检分别出台贯彻执行“两个规定”的实施办法,公安部印发实施《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各地政法机关纷纷出台实施细则,明确违法干预办案的,一律记录通报,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11月6日,中央政法委公开通报5起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典型案件。这是“两个规定”颁布实施以来,中央政法委首次公开通报相关典型案件,警示作用明显。

  【点评】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基石,人情案、关系案削弱司法权威、降低司法公信,从治理“打招呼”“递纸条”入手,根除影响司法公正的“关心”与“过问”,是确保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效手段。通报个案有助于“两个规定”落实,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深化公安改革


  【镜头】在家办理临时身份证、港澳游再次签注……群众无需面见民警,只需按照流程,就可以通过江西省萍乡市“网上公安”,足不出户办结120多种公安类事项和业务。

  【回顾】2015年2月16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由此拉开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大幕。全国公安机关勇担改革重任,强力推进各项公安改革,一系列便民利民的制度性政策性改革举措相继推出,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要进展。

  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创新人口服务管理,户籍迁移制度、户口登记制度、居住证制度、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和相关领域配套制度不断完善,部分地市户籍政策全面放开。11月12日,公安部印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部署天津、河南、江苏等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百姓纷纷点赞。

  简化台湾居民申请台胞证手续和取消来往大陆办理签证、试点实施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构建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实行驾驶人自主预约考试和异地考试等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获得感。“原来跑断腿,如今一条龙”,不少群众做出这样的评价。

  【点评】让群众费腿办事,不如让百姓用嘴点赞。公安机关从群众需要出发推进改革,从户籍管理、交管、出入境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方面,让权力做减法,让便民做加法,加减之间,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改革红利。


立案登记制


  【镜头】5月4日是人民法院实施立案登记制后的首个工作日。当天,浙江省长兴县林城镇68户村民因不服湖州市政府的一项行政复议决定,到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湖州中院经核对认为符合起诉条件,当场予以登记立案,获得村民夸赞。

  【回顾】2015年4月1日,中央深改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4月15日,最高法印发《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对立案登记制相关内容进行细化规定。自5月1日起,全国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

  各级法院对属于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敞开大门,实行“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截至9月30日,全国法院共登记一审案件620余万件,同比增长31.9%,其中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刑事自诉案件分别同比增长22.9%、75.8%、60.5%。

  各地法院还以立案登记制改革为契机,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开通电子法院,推行网上立案举措,并邀请社会各界代表监督立案工作,实现阳光立案。

  【点评】立案是审判的前提和基础,是启动司法程序的“总开关”。以立案登记制取代立案审查制,公民诉权得到进一步保障,打官司变得更加便利。这项改革举措得民心、顺民意,立案难问题得到根本解决,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的获得感进一步提升。


保障律师权利


  【镜头】“滕州检察院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全面、周到,在这里阅卷、会见,既省时又省心,我为他们的工作点赞!”前不久,律师郭德胜在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检察院案管中心阅完卷宗后如是说。据介绍,滕州检察院案管中心开通电话预约、网上预约等平台,律师可以根据约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会见、阅卷等工作。

  【回顾】为推进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今年8月20日至21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召开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会议强调要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切实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

  今年9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对如何保障律师知情权、申请权、申诉权,以及会见、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等作出全面规定,明确各项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措施。

  各地政法机关相继出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实施细则,在积极构建政法干警与律师新型关系方面迈出新步伐。上海法院已经开通运行“律师一卡通”绿色通道服务,进一步优化律师执业环境,方便律师参与诉讼;浙江省公检法司联合制定规定,保证刑事诉讼中律师执业权利,选拔110名优秀律师担任各级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权力的运行;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专门为律师设置工作室,律师可以在那里提交材料、进行庭前准备、休息、更换律师袍。

  【点评】发挥好律师队伍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需要积极构建司法人员和律师的新型关系。司法人员和律师虽然职责分工不同,但有着对公平正义的共同追求。司法人员和律师在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的基础上,要相互支持、相互监督,尤其是要保持正当交往、良性互动,自觉做法律和正义的守护者,共同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明进步。


打击证券犯罪


  【镜头】12月11日,最高法再审宣判“最大老鼠仓”案,原审被告人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证券交易,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913万元;违法所得1912万余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据悉,此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原判决生效后,最高检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最高法提出抗诉,最高法经依法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回顾】马乐案由最高法直接审理并依法改判,从司法层面加大对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打击力度,对规范我国证券市场管理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老鼠仓”、内幕交易、操纵期货市场、恶意操纵股价……这些行为严重违背公开、公正、公平的证券市场原则,严重损害客户投资者或信息弱势的散户利益,严重破坏金融行业信誉,对资产管理和基金、证券、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产生严重影响。为此,国家相继采取多项措施,强力进行整治、规范。

  针对股市出现动荡的情况,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在全国范围开展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专项行动重点是对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利用离岸公司账户、非居民账户等协助贪污贿赂等上游犯罪向境外转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犯罪活动以及操作股市的犯罪活动等进行集中打击,切实维护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共破获相关重大案件92起,涉案金额8000余亿元。

  【点评】证券市场的稳定对市场经济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有力执法司法保障,是政法机关的职责所在。政法机关既要鼓励金融创新、规范金融市场、防范金融风险,也要对金融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增强法治威慑力,确保金融市场稳定。


高压“打虎猎狐”


  【镜头】12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受贿案。检方指控,万庆良利用职务便利,为15个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开发、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财物折合1.1亿余元。作最后陈述时,万庆良认罪悔罪,痛哭流涕。

  【回顾】周永康、蒋洁敏、李春城、谷俊山、郭永祥、万庆良……2015年以来,随着落马腐败高官案件陆续进入司法程序,法院迎来“老虎”审判季,反腐败斗争呈现新高潮。据统计,今年已宣判案件中,“老虎”均获刑10年以上,其中谷俊山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周永康被判处无期徒刑,郭永祥等获刑20年。司法公平正义得到进一步彰显。

  与此同时,政法机关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一批新的腐败案件被立案侦查,一批腐败官员被抓获归案。

  随着反腐败工作的深入推进,阻断贪官外逃和开展国际追逃追赃成为一项重要工作。2015年4月,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启动“天网”行动,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集中公布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作为“天网”行动的一个专项行动,公安部牵头开展“猎狐2015”专项行动,实施缉捕工作,目前,“百名红通”人员已有10余名在榜嫌疑人陆续归案。“猎狐2015”专项行动取得重大战果,截至10月31日,全国公安机关共从63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各类外逃人员627名。

  【点评】“打虎”“猎狐”,得民心、顺民意。无论是谁,无论其职务有多高,权力有多大,只要触犯法律,就必然会受到法律严惩,这是司法反腐的法治逻辑。


网警巡查执法


  【镜头】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第3天,湖南省祁阳县待业青年谭某在网上发帖,谎称自己制造了天津爆炸,造成恶劣影响,引起湖南网警注意,谭某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回顾】为建立包括打击预防网络谣言在内的网络违法犯罪长效机制,公安部创新推出网警常态化公开巡查执法机制。今年6月和8月,全国分两批共计189家省市公安机关网警巡查执法账号在微博、微信、百度贴吧集中上线,有效提升了网上“见警率”和网络社会公共安全感。

  各地公安机关深入开展网站“网安警务室”建设,在重点网站和互联网企业设立“网安警务室”,第一时间掌握网上涉嫌违法犯罪情况,全面清理整治网上违法信息。

  广东广州、浙江杭州、福建厦门、辽宁沈阳等地警方纷纷成立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快速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同时,拦截资金流、堵住信息流、及时止付,守住老百姓的钱袋子。

  【点评】网络被称为领土、领海、领空之外的“第四空间”,不应成为法外之地。公安机关下猛药,治顽疾,创新工作方式,加大惩治网络违法犯罪力度,净化网络环境,全面提升了网络社会公共安全感。


执法司法公开


  【镜头】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刑罚执行机关的减刑建议,经在全国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上公示和依法审理后,分别对罪犯刘志军减刑案、罪犯薄谷开来减刑案作出裁定。

  【回顾】人民法院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全面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重点建设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1月1日,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总访问量为86万次,公开信息项18.66万余项;全国有3145家法院实现向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传裁判文书,已公布裁判文书1165万份;中国执行信息网累计公布执行信息5068万条,截至今年12月,全国已有245万名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今年1月,最高检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明确除依法不应当公开的信息外,各级检察机关其他的案件信息、政务信息和队伍信息都要依法向社会公开,做到“能公开的一律公开”。

  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正式上线一年多来,已经构建起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法律文书网上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发布、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四大平台。截至11月底,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00余万件、法律文书超过50万份。

  今年以来,各级政法机关积极探索“互联网+”,借助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深入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公开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

  【点评】非公开不足以彰显正义,非公开不足以保障公平。政法机关主动作为,进一步推进执法司法公开,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提升了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