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今年基础教育工作确立两大任务:促公平提质量
13.02.2015 15:56
本文来源: 山东华网
2015年,既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又是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进入五年倒计时开始之际。笔者从省教育厅获悉,在新的一年里,我省基础教育工作将以教育现代化为统领,在“高”字上下功夫,力争“高”在标准上,突出基础教育现代化目标;力争“高”在质量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力争“高”在公平上,推进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中教育特色多样发展,紧紧围绕促进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两大任务,坚持改革创新、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完成我省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
强化以“公益普惠”为主抓手,突出学前教育“先中之先” 据介绍,今年我省将按照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要求,以扩大总量、调整结构、健全机制、提升质量为重点,以逐步建立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为突破,做好《河北省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实施工作。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推动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和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继续推进以政府和集体办园为主、以公办教师为主、以政府和集体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三为主”发展模式,不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我省还将创新改革思路探索幼儿园分类管理。制定颁布《河北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对民办幼儿园实行分类管理。同时,进一步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范围,将资助受益面扩大到10%以上。 此外,我省还将完善信息系统建设,规范幼儿园管理。加快建成并启动使用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现与全国系统的对接。利用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幼儿园常规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加强对各类幼儿园的监督管理。全面贯彻《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不断提升我省学前教育质量。继续开展省级示范园创建工作,推动每个县(市、区)建设1所省级示范园。 强化以“优质均衡”为主抓手,凸显义务教育“重中之重” 在义务教育方面,我省将督促各地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对照标准,找出差距,明确措施,重点攻关,努力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义务教育。同时,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通过学区制、学校联盟等有效途径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我省还将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的实施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严控择校比例。严禁义务教育阶段设重点学校和重点班。推动贯彻落实教育部《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进一步严格落实我省规范办学行为的“八项规定”,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强化问责,对存在违规办学、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等行为的地区和学校进行通报。 此外,我省还将推进学校文化建设。结合义务教育“全面改薄”工作,加强学校环境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课程文化、活动文化的建设。加快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制定《关于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创新育人模式的意见》。继续组织开展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实施好“明德小学品牌建设工程”。加强基础教育依法治理力度。全面贯彻教育部《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我省具体实施细则,规范我省中小学教材教辅的选用。 强化以“特色多样”为主抓手,破解高中教育“难中之难” 据介绍,2015年我省将落实国家高考改革总体部署,出台《河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和《河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等系列配套政策。根据我省实际提出课程实施指导方案,保证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有序施行,并加强学生生涯规划指导,进一步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形成与发展。 此外,我省将继续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研究出台《促进我省普通高中教育健康发展的意见》,突出抓好选修课程、综合实践课程和通用技术课程的开设,研究推广实施网络选修课程。研究制定《河北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施意见》,推动全省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部署启动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研究起草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评估办法和评估标准。同时,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办学行为,坚持依法办学,加强招生管理,对普通高中招生行为严格监督和检查,营造规范、公平、和谐的制度环境,促进共同发展和整体提高。 强化以“关心关爱”为主抓手,落实弱势群体教育“特中之特” 据了解,我省将继续实施《河北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加快实施特教学校建设工程,组织特教学校校长和骨干教师培训。扩大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招生规模,促进高中阶段学生增量发展,并鼓励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支持指导石家庄市、唐山市丰南区做好“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相关实验项目工作。 此外,我省还将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切实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上学问题,确保符合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积极创造条件着力满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需求。本文来源: 山东华网
13.02.2015 1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