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基础教育迎七大改革 初中学考不再分分计较

06.01.2015  12:29

  ◆改课程教学:建大中小学一体化德育体系,高中全面推行选课走班教学

  ◆改教育评价: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学生课业负担监测等定期向社会公布

  ◆改考试招生:初中学考纳入艺术、体育,高中招生扩大学校自主权

  ◆改校长管理:青岛、潍坊、烟台、威海、菏泽试点取消学校和校长行政级别

  ◆改教师管理: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提高农村教师薪酬待遇

  ◆改办学体制:支持名校办分校,依法保障民办学校教师待遇

  ◆改监督体制:建重大决策咨询制度,县(市、区)政府建教育督导委员会

  近日,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意见》分九部分37条,从课程教学、考试招生制度、教育评价制度、校长职级制、教师管理和培养培训、社会力量办学体制、社会参与监督体制等七个方面进行改革。

  在课程教学改革方面,提出实施德育综合改革,构建大中小学一体化德育课程体系,将德育目标融入各科课程,实现全科育人。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全面推进中小学校学生指导中心建设,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和高中生的职业体验教育,加强校外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积极推进课程改革,支持学校开发校本和特色课程,建立实践课程体系,实施特色高中建设计划、高等学校和普通高中联合育人计划。创新教学方法,研究制定全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实施分层教学,在高中全面推行选课走班教学。探索超常儿童、少年识别培养机制。探索不同学段分层教学、同一学段多样选择的体育教学模式,积极开展学生联赛活动和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实施艺术教育普及计划、体育艺术“2+1”文体工程。建设全省学生体质健康数据平台,建立省市两级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并向社会公布。

  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面,提出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办法,考试范围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科目,实行多次考试,考试结果以若干等级或及格、不及格方式呈现,考试机会不少于两次。调整学业水平考试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逐步将艺术、体育和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的实验操作技能纳入考试内容。健全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革高中招生录取方式,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录取模式,扩大学校招生自主权。建立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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