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校存创新创业理念滞后与实践脱节等问题

14.05.2015  16:49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今日表示,近年来,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不断加强,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也存在一些地方和高校重视不够,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滞后,与专业教育结合不紧,与实践脱节;教师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欠缺,教学方式方法单一,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实践平台短缺,指导帮扶不到位,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亟待健全等问题。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今日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实施意见》出台背景表示,近年来,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不断加强,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也存在一些地方和高校重视不够,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滞后,与专业教育结合不紧,与实践脱节;教师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欠缺,教学方式方法单一,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实践平台短缺,指导帮扶不到位,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亟待健全等问题。   为此,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把握改革重点,在深入总结经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实施意见》,经国务院同意,由国办印发。《实施意见》提出了9项改革任务、30余条具体举措。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指出,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要着重把握好三点:一是坚持育人为本,提高培养质量。面向全体、分类施教、结合专业、强化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升人力资本素质,努力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培养短板。丰富课程、创新教法、强化师资、改进帮扶,推进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突破人才培养薄弱环节,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是坚持协同推进,汇聚培养合力。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开放合作、全员参与,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创新创业教育和学生创新创业的良好生态环境。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建立健全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明显增强,投身创业实践的学生显著增加。   对于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一是制订实施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修订实施高职高专专业教学标准和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明确本科、高职高专、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二是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制订修订专业人才评价标准。三是高校制订专业教学质量标准,修订人才培养方案。   创新人才的培养主要探索建立三个新机制。一是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和重点产业人才供需年度报告制度,完善学科专业预警、退出管理办法,探索建立需求导向的学科专业结构和创业就业导向的人才培养类型结构调整新机制。二是实施系列“卓越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多形式举办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探索建立校校、校企、校地、校所以及国际合作的协同育人新机制。三是打通一级学科或专业类下相近学科专业的基础课程,开设跨学科专业的交叉课程,探索建立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还指出,课程是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基本载体。一是要根据人才培养定位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调整专业课程设置,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在传授专业知识过程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   二是要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纳入学分管理,建设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   三是要加快创新创业教育优质课程信息化建设,推出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   此外,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要做到,一是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扩大小班化教学覆盖面,推动教师把国际前沿学术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激发创新创业灵感。二是运用“大数据”技术,掌握不同学生学习需求和规律,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丰富多样的教育资源。三是改革考试考核内容和方式,注重考查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   对于主要是针对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脱节的问题,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提出一是促进高校实验教学平台共享。二是各地区、各高校科技创新资源原则上向全体在校学生开放。三是鼓励各地区、各高校利用各种资源建设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同时建好一批大学生校外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四是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举办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办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支持举办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五是支持高校学生成立相关社团,开展创新创业实践。   对改革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的规定,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是高校要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二是高校要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建立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三是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四是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五是高校要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就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建设强调,一是各地区、各高校要明确全体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责任,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标准,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的考核评价。二是配齐配强创新创业教育与创业就业指导专职教师队伍,并建立定期考核、淘汰制度。三是聘请各行业优秀人才,担任专业课、创新创业课授课或指导教师,形成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四是加强高校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意识和能力培训,建立相关专业教师、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制度。五是完善高校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分配机制,鼓励教师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改进学生创业指导服务要做到:一是各地区、各高校要建立健全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二是健全持续化信息服务制度,完善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功能,建立地方、高校两级信息服务平台。三是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落实创业培训政策,建设网络培训平台,鼓励高校编制培训计划、联合开发创业培训项目。四是各地区和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要发布创业项目指南。   此外,对于创新创业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体系,一是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整合发展财政和社会资金,支持高校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二是高校要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多渠道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资助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部委属高校按规定使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在校学生开展创新科研工作。三是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奖励基金。四是鼓励社会组织、公益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大学生创业风险基金。五是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和服务措施,重点支持大学生到新兴产业创业。六是有关部门要加快制定有利于互联网创业的扶持政策。   对于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一是健全体制机制。各地区、各高校要把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要任务、作为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指导管理与监督评价。各高校要落实创新创业教育主体责任,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教务部门牵头,学工、团委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机制。   二是细化实施方案。各地区、各高校要结合实际制定深化本地本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   三是强化督导落实。要把创新创业教育质量作为衡量办学水平、考核领导班子的重要指标,纳入高校教育教学评估指标体系和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引入第三方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