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全省力争年内替代劣质散煤超 600 万吨

17.02.2017  18:34

    “大力推广洁净型煤、改性煤炭和兰炭等,力争年内替代劣质散煤 600 万吨以上,城乡接合部和小城镇禁止销售散煤,积极引导用户更换为节能环保炉具,力争年内推广更换 90 万台。”山东省煤炭工业局相关负责人在 16日召开的全省环境保护工作电视会议上表示。

  监测数据表明,凡是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进展快的城市,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就大,特别是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等市改善幅度居全省前列。 

  近年来,通过发挥安全、环保、节能等倒逼作用,山东推动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2016 年,全省钢铁行业完成 270 万吨生铁、270 万吨粗钢去产能任务,地炼行业累计淘汰落后产能 4302 万吨,化工行业关停安全环保隐患企业 1284 家,实现了产能利用率、盈利水平提高和污染物排放下降。同时,加快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建成 2600 多个“工业绿动力”项目,70%以上的散烧煤炭达到民用散煤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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