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司法局出台文件 加强法律援助典型案例报送工作

14.03.2018  14:41

    为发挥法律援助优秀案例的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增强法律援助工作者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切实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水平,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近日,菏泽市司法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典型案例报送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报送的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受理、指派和办理程序规范,卷宗材料完整详备,在当地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典型案例案情介绍思路清晰,叙述清楚,语言生动流畅,具有较强的感染力。案例点评切中要害,文字简洁明了,具有较强的典型示范作用,对办理同类案件具有较强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通知》指出,报送的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应当具有指导性,对开展类似工作具有指导和借鉴意义,有利于法律、法规的统一适用,有利于总结经验教训。应当具有可公开性,凡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可能违反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规的以及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开的案例,均须严格做好技术处理、脱密、脱敏工作。

    《通知》强调,法律援助典型案例报送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综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县区司法局要提高思想认识,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与案例编写工作,及时按要求上报典型案例,市法律援助中心每月对县区报送情况进行通报。对上报及时、上报案例质量较高、超额完成数量要求的,实行加分奖励;对上报不及时、上报案例质量不高、未达到数量要求的,除进行通报外,年度考核时予以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