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解析
18.12.2014 14:54
本文来源: 文化厅
“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是指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提供公益服务的文化事业单位,以实现服务宗旨为目标,由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治理的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其组织架构一般由决策层和管理层构成。
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是发达国家和地区公益性文化机构的普遍做法,有成熟的运作经验。世界最早的图书馆理事会制度可以追溯到1848年,美国马萨诸塞州通过法案,决定建立波士顿公共图书馆并由理事会来掌握办馆方针。
1963年,英国国会通过了《大英博物馆法》,明确规定大英博物馆理事会是大英博物馆的法人团体,拥有管理大英博物馆的权力。大英博物馆理事会成员除了首相任命的少数人选外,其他理事均为相关领域的社会精英。理事会主要职责有5项:一是选聘博物馆馆长,并报请首相批准;二是公布博物馆年度财政收支状况;三是制定博物馆管理政策;四是制定博物馆发展规划;五是监督博物馆馆长职能履行等。
我国台湾的相关机构目前实行的是行政法人制度,由董事会、艺术表演委员会、监事会组成。两厅院实行董事长负责制,董事会负责执行演出计划,具有决策权;艺术表演委员会由相关专家组成,主要是对每年演出计划进行审定;监事会负责监督运行情况。
本文来源: 文化厅
18.12.2014 14:54
刘家义在全省新时代激励干部新担当新作为暨“担当作为好书记”“干事创业好班子”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在全省新时代激励干部新担当新作为暨
文化厅
刘家义在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山东服务保障工作总结大会上的讲话
在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
山东服务保障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