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成立文化产业专家委员会搭建新型文化产业智库

11.05.2016  18:21

  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延续了较快的发展势头,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就其未来发展而言,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2020年要实现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目标,并明确提出“完善文化产业体系,推动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骨干文化企业和创意文化产业,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等一系列主要任务,为文化产业在“十三五”期间的发展定下基调。而放眼当下,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文化产业的逆势上扬,使其正在逐步进入经济发展主战场。这些无疑都对今后一段时期的文化产业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正是在此背景下,5月6日,文化部在北京成立文化产业专家委员会,由来自立法机关、行政机关、高校、科研机构等的首批18名聘期两年的专家组成。据了解,自1998年文化部文化产业司成立以来,这一“智库”的成立还属首次。文化部文化产业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成立专家委员会的目的在于提升我国文化产业体系建设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专家思想库和智囊团的作用,搭建高层次政产学研的学术交流、理论实践切磋的合作平台,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政策建议、业务咨询和学术支撑。

  搭建新型智库 直面文化产业问题

  当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已进入关键的战略机遇期。一方面文化产业进入快速发展期,文化领域成为各大资本的重点关注对象,文化企业数量急剧增加。2015年,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已经占到GDP的3.82%,在未来的5年间,要实现支柱性产业的目标,这个数字至少要变为5%或以上。另一方面,文化产业面临转型升级、动能转换的问题,在今后的发展中,不仅要保证量的增加,还要在质上有所提升,要能够不断推出文化精品,提高有效供给。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与文化产业有关的很多基础性工作还很欠缺,比如基础理论研究和数据统计都存在一定程度的缺失。目标和现实的对比意味着,要实现2020年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目标,文化部及地方各级文化行政部门需要越过重重障碍和难关,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急需吸纳各方面的智慧、凝聚多方的力量,共促文化产业发展。在这种情况下,文化部成立文化产业专家委员会十分必要。

  成立专家委员会,发挥专家队伍思想库和智囊团的重要作用,有助于提高政府工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虽然成立智库并非文化部的创举,但是此次文化部文化产业专家委员会的组建和构成仍有许多值得一提的创新之处。据文化部文化产业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共有18名专家、学者通过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入选专家委员会。从职业上来看,他们中有来自文化领域知名高校、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也有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从专业上来看,有的专家侧重文化产业政策法规的研究,有的专家长期从事文化金融方面的工作,还有的专家偏重区域文化产业研究,覆盖面广,对当前文化产业发展中的很多突出问题有针对性。此外,在人员构成方面还尽量兼顾地方,吸纳了多名北京以外的专家进入委员会。

  随着文化与其他业态的融合发展,文化产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已不单单是文化方面的问题,还有金融、互联网、创业、法律等许多新问题,这也给政策决策增加了很大的难度。文化部文化产业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期重点推进的文化产业工作有研究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法、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开展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发展数字创意产业、推进文化金融合作、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评审等,这些工作涉及的面极广,对专业知识水平有很高的要求,这都需要各领域专家的支持,为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充分发挥他们的学科优势和人才优势,让政策决策更科学、更民主。

  此外,当前我国文化产业的基础理论研究相对薄弱,也迫切需要一些理论造诣较高的学术带头人参与和推动文化产业基础理论研究,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理论依据。

  制定工作章程 明确权利和义务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文化产业专家委员会对入选的专家有极高的要求,必须要具备较高的学术素养,须长期从事文化产业政策或相关领域理论研究工作,在学术领域有深厚造诣和广泛影响,了解基层文化产业发展状况,能积极为文化产业发展出谋献策,能够承担专家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任务。同时,在当选专家后,还必须严格遵守《文化部文化产业专家委员会工作章程》。

  根据《章程》,文化部文化产业专家委员会实行聘任制,委员由文化部颁发聘书,每届任期为两年,任期届满后换届,根据需要可以延聘或终止资格。专家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秘书长,负责专家委员会日常工作。目前,第一届专家委员会的人选名单已经确定。此外,为加强针对性,结合文化产业发展实际和各位专家从事的专业领域,专家委员会被划分为7个工作组,分别是政策协调组、宏观战略组、转型升级组、特色产业组、新兴产业组、文化消费组、文化金融组,专家们根据分组负责对应领域的相关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章程》还明确了专家委员的权利和义务。依照章程,专家委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内容,遵守学术道德,廉洁自律。在参加评审活动中,应坚持回避原则。如与被评审对象有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或同学、同事、师生、亲属等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形,应及时告知,并主动退出评审。在参加调研、督查等公务活动期间,专家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专家委员会名义在地方招揽课题。专家委员会作为非常设的研究咨询组织,应严格按照文化部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不得代替和行使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对于违反专家委员会工作章程和相关管理要求的,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将视情节轻重决定给予提醒、警告、通报批评和除名。情节严重的,将通知所在单位。专家委员会成员在参加评审工作过程中,有违反回避原则并未主动提出回避的,或在评审过程中收受礼品的,取消其参与评审的资格,并取消本人今后三年内担任评委的资格,同时不得进入下一届专家委员会。

  积极建言献策 发挥智囊作用

  文化部文化产业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文化部成立文化产业专家委员会不仅要给专家委员一个“智囊团”的身份,还要让他们有事情做,给他们保障,让他们在这个过程中有收获。当然,专家委员也要有水平、有操守、有精力、有热情,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利用自身专长,积极建言献策,为推动我国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完善文化产业体系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专家委员会一位专家代表表示,文化部文化产业专家委员会不仅是一个名,更重要的是要把事情做实。身为专家委员会的一员,要有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自律意识和科学意识,积极参与到专家委员会的工作当中,高水平、高质量地完成承担的工作,利用自身所学,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出一份力。成为专家委员会委员,是对各位专家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的高度肯定,专家委员应该珍惜这种荣誉,注意自身的专家角色,切实加强自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工作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