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全省文化产业人才常态化培训机制的实施方案》等方案的通知

29.02.2016  18:12

各市文广新局、省直有关单位、省有关协会:

  根据省文化厅2016年工作要点,现将《关于建立全省文化产业人才常态化培训机制的实施方案》、《关于支持成立文化创意产业联盟等行业协会组织实施方案》、《关于组织参加全国性文化产业博览会的实施方案》及《关于在各市开展文化企业投融资路演暨文化项目推介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文化厅

                                        2016年2月29日


附件1
 

关于建立全省文化产业人才常态化培训机制 的实施方案

       

  为建立文化产业人才培训常态化机制,加快培养一批高层次经营管理、创意设计、文化金融、文化贸易、文化科技等复合型文化产业人才,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提升全省文化产业管理人才、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及基地、文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管理运营能力,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为推动我省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建设经济文化强省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培训时间和班次

  1、全省文化系统文化产业工作会议暨文化产业政策理论培训班。拟于3月下旬在山东行政学院组织举办,采取以训代会的形式,对全省各市、县(市、区)文化主管部门文化产业负责同志进行一次产业政策理论业务培训,并对全年工作进行部署,为期5天,培训人数160人。

  2、全省文化产业园区经营管理高级研修班。拟于5月上旬在杭州组织举办,培训时间为6天,主要培训全省各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负责人,培训人数50人。

  3、山东省文化创意产业经营管理高级研修班。拟于4月份在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举办,培训时间为9天,主要培训各市、县(市、区)文化主管部门文化产业业务人员,文化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从事创意设计制作的专业技术人才等,培训人数50人。

  4、山东省文化金融融合人才培训班。拟于5月份举办,培训时间10天,主要培训各市、县(市、区)文化主管部门文化产业业务负责同志,各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负责人,文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人数50人。

  5、山东省动漫游戏产业高级研修班。拟于6月份举办,培训时间5天,主要培训动漫游戏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动漫游戏制作专业技术人才、山东省动漫协会及各市动漫协会管理服务人员等,培训人数50人。

  6、山东省演艺产业运营管理人才培训班。拟于7月份举办,培训时间5天,主要培训全省文化产业主管部门、省演艺集团各部门负责同志、演出院团负责人、剧场经理、演艺经纪公司经营管理业务人员等,培训人数50人。

  7、山东省文化创意设计专业人才培训班。拟于10月份举办,培训时间5天,主要培训省内文化企业创意设计研发专业人员,培训人数50人。

  8、山东省儒学与文化企业经营管理高级研修班。结合儒学人才高地建设任务,拟于9月份在曲阜举办,培训时间为5天,培训人数100人。

  9、山东省儒学教育创意产业交流研讨活动。拟在韩国、新加坡各举办1期,每期10天,培训人数20人。

  10、韩国动漫游戏产业高层次人才境外培训班。拟于9月下旬举办,主要培训省内知名动漫公司高级运营管理和创作研发专业人才。培训时间为10天,培训人数20人(含民营企业8人)。

  11、美国文化贸易高层次人才境外培训班。拟于8月份举办,主要培训省内文化出口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培训时间为14天,培训人数20人(含民营企业8人)。

  三、培训方式

  (一)国内培训

  1、课堂授课。全脱产集中教学,采取专家授课与体验教学相结合的模式,注重培训实用性。

  2、结构化研讨。以案例分析为核心,采取学员分组查找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模式,提高学员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3、现场教学。选取国内知名文化产业园区、文化企业进行参观考察,通过与园区、企业负责人交流研讨,进一步开拓思路、借鉴经验。

  (二)国外培训

  1、理论教学。专家教授课堂授课、交流研讨,着重分析国内外文化产业发展的差异和共同点。

  2、现场教学。参观考察知名文化产业园区、企业,听取企业高管介绍运营经验、困难及解决方案。

  3、商务洽谈。与国外文化企业加强沟通交流,开展业务合作,互利共赢。

  四、实施步骤

  1、发布年度培训方案

  省文化厅在年初发布本年度全省文化产业人才培训实施方案,同时下达全省各市参训人数指标和全年文化产业培训班报名表,各市文化部门和有关单位根据培训实施方案报名要求,一次性组织上报本地区参加各班次的培训人员名单,省文化厅根据各市上报的学员信息做好汇总整理工作。为使有限的培训资源惠及更多的文化企业,每个单位报名人数最多不超过2名,每人最多可选报2个班次。每个培训指标可以多报一名人员作为后备,并在报名表的备注栏内注明“后备”。各报名表于3月21日前报送省厅文化产业处邮箱,其中《全省文化系统文化产业工作会议暨文化产业政策理论培训班学员报名表》在文化厅官方网站或文化产业信息平台上下载,于3月10日前报送。

  2、制定施教方案阶段(2月底前)

  确定培训班承办单位,针对每一期培训班分别制定施教方案,初步确定具体时间、地点、课程安排、经费预算。

  3、前期筹备阶段(每期培训班开班前一个月)

  根据各市的报名情况,通知学员参加培训班的具体事宜;结合培训班课程内容,提前通知参训学员提供案例资料,整理编辑后供培训期间交流研讨使用;组织编印培训手册和培训教材。

  4、具体实施阶段

  省文化厅与承办单位做好培训场地、学员食宿等相关接待安排;做好开班仪式、结业仪式领导讲话、主持词以及新闻稿的撰写工作;做好讲课录音、课件收集整理,参观考察及文体活动的组织协调等。

  5、收尾总结阶段

  汇总整理培训班学习情况,图片、录音、文字资料,形成总结报告;做好经费决算工作。

  五、保障措施

  加强培训工作组织领导,省文化厅成立文化产业人才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文化产业处牵头,人事处、财务处配合,密切协作,确保培训实效。每期培训班由专人负责,明确领队、班委人选及工作责任,确保参训人员人身财产安全。

附件:
2016年度全省文化产业培训班培训计划分配一览表.xls
2016年度全省文化产业培训班报名表.xls
全省文化系统文化产业工作会议暨文化产业政策理论培训班学员登记表.xls


 

附件2

关于支持成立文化创意产业联盟等行业协会组织的实施方案

 

  为整合行业力量,加强文化企业之间的联合与合作,规范行业发展,支持省内文化产业园区、基地、企业、社团组织和个人自愿联合发起成立文化创意产业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文化产业园区联盟、文化创意设计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艺术品行业协会、刺绣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协会(联盟)性质

  山东省文化创意产业联盟、文化产业园区联盟、文化创意设计行业协会、艺术品行业协会、刺绣行业协会等是向省民政厅申请设立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接受山东省文化厅的业务指导与服务。

  二、协会(联盟)职责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立足本行业发展,鼓励会员间合作,完善产业链条,推动我省文化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制定实施本行业的规划、规范和服务标准,建立行业自律机制。

  (三)组织开展行业调查研究,整理行业信息,建立信息平台,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行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反映行业合理诉求和愿望,积极解决行业发展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依法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四)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和合作,加强与外省(市)相关行业的联系,组织会员学习考察,依照有关规定,研究行业改革和发展方向,提供行业咨询服务。

  (五)积极组织行业培训、技术咨询、信息交流、会展招商,促进优秀企业和新技术的展览展销等。

  (六)承办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委托办理的行业统计、信息发布等其他事项。

  三、协会(联盟)组织机构

  协会(联盟)实行会员制,最高权力机构为协会(联盟)代表大会,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一般每届任期3年。办事机构为理事会,由协会(联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并对协会(联盟)代表大会负责。秘书长主持理事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促进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四、实施步骤

  (一)策划阶段(2016年2月底前)

  省文化厅发布关于支持成立有关行业协会组织的实施方案,面向全省广泛征集协会(联盟)会员,各市积极在有关协会、企业、产业园区间广泛宣传。

  (二)筹备阶段(2016年5月底前)

  成立协会(联盟)筹备委员会。各市也可根据本地产业发展实际,部署成立区域性行业协会。

  (三)申报设立阶段(2016年6月底前)

  起草协会(联盟)章程,广泛征求意见。编制申请设立文件,准备相关资料,向省民政厅申请设立。

  (四)实施阶段(2016年12月底前)

  省民政厅批复后,召开协会(联盟)成立大会,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对外发布信息,开展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

  五、有关要求

  文化产业行业协会是文化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市有关部门提高认识,把行业协会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鼓励文化产业园区、企业积极参加,自愿填写《协会会员申请表》,于3月31日前将纸质表和电子表报送省文化厅。

  联 系 人:王帅(13969085616) 王雪峰(15610103725)

  邮寄地址:济南市和平路59号山东省文化厅文化产业处

  电 话:0531-86568832(兼传真)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

协会会员申请表.docx

 

附件3
 

关于组织参加全国性文化产业博览会的实施方案
 

  为学习国内先进地区文化产业发展经验,创新工作思路,推动与国内外优秀文化企业的交流与合作,提升我省文化企业品牌影响力,促进文化贸易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文化产业会展的展示、交易和融资平台功能,加强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提高我省文化产业影响力,把文化产业尽快培育成为我省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

  二、工作目标

  建立服务全省文化产业的全国性文化产业博览会信息交流机制,为全省文化部门和文化企业提供更多交流学习机会,借鉴外省市先进经验,创新产业发展思路和企业经营管理模式,促进文化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发展。积极面向全国宣传推广山东文化产业特色品牌,加快山东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出去。

  三、实施步骤

  1、发布年度参展方案。省文化厅发布本年度全国性文化产业博览会参展实施方案。

  2、组织参展报名。各市文化部门和文化企业对全国性会展提前制定参展计划,由各市文化部门于3月31日前将报名单位信息整理汇总后,报省厅文化产业处。

  3、加强沟通对接。省文化厅根据参展报名情况,与全国各文化产业博览会主办方沟通协调,保证报名参展单位的效益最大化。

  4、组织参展布展。根据各文化产业博览会举办时间,统一组织进行参展。山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提供活动策划、承办;展览展示服务;摄影摄像服务;平面设计服务等服务,为参展企业提供全面保障。

  5、加大会后宣传。参展结束后,山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将参展期间的企业形象通过新媒体的形式,借助山东省文化产业信息服务平台及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宣传,扩大文化企业影响力。

  四、保障措施

  全国性文化产业博览会信息由省文化厅产业处进行统一审核,对博览会信息进行把关。省文化厅积极与博览会举办方进行沟通协调,力争将参展费用压缩到最低,保障参展企业的利益。建立文化部门与中介机构、文化企业的参展合作机制,加强与文化企业的沟通交流服务。

附件:
2016年全国性文化产业博览会一览表.docx
文化企业参展申请表.docx


 

附件4
 

关于在各市开展文化企业投融资路演暨
文化项目推介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建设,搭建文化与金融融合平台,推动文化项目投融资路演及线上宣传推介常态化,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文化部、工业部、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搭建山东省小微文化企业与投资机构对接、交流、合作的信贷、股权融资平台,拓宽小微文化企业投融资渠道,积极引导各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企业投资小微文化企业,构建服务于小微文化企业的多层次融资体系。

  二、工作目标

  强化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积极发掘本地区优秀文化企业项目,利用山东省文化项目投融资网,建立文化企业融资项目库,结合线上线下推介活动,对参与路演活动的文化企业、产业项目进行全方位展示,进一步促成与金融资本的对接,不断提高自身借助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发展的意识和能力。

  三、组织领导

  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文化厅、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及举办市人民政府作为主办单位。山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举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为承办单位。

  四、活动举办时间、地点

  在2016年3月--12月底期间,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与山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进行对接,确定活动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同时利用省文化产业信息服务平台山东省文化项目投融资网,进行活动的线上集中展示。

  五、实施步骤

  (一)活动策划

  由省文化厅下发年度开展文化企业投融资路演暨文化项目推介活动的实施方案,各市根据实施方案研究上报本市举办活动的具体时间地点。

  按照活动举办时间顺序分别发布各市举办路演活动的通知,各市负责组织本市范围内的文化企业进行项目申报。

  (二)活动筹备

  研究确定会议日程,准备会议文字材料、路演相关材料、项目推介简介等,对路演项目进行筛选和辅导。邀请参加路演活动的部门领导、省内外投融资机构、有关专家和新闻媒体。做好会场会务的准备工作。

  (三)组织实施

  组织与会代表签到、会议材料发放和食宿安排,布置会场。确保与会人员准时到达会场,按时举行路演和对接洽谈活动,活动结束与会人员安全离会。活动征集的产业项目同时在线上进行推介。

  (四)活动总结

  汇总活动各类事项,形成工作总结。及时跟进机构和企业洽谈情况,客观分析现阶段各企业和机构的真实需求。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建由文化厅、山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举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文化企业投融资路演暨文化项目推介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相关部门协调会议,加强对活动的标准制定、方案实施及后期工作的检查督导,保证活动的顺利推进。

  (二)明确责任分工。依托山东省文化项目投融资网,积极宣传推介全省文化企业和优质文化项目。举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路演文化企业及文化项目的征集、筛选和路演活动地点考察;山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责活动前期的筹备,银行、投资机构及评审专家的邀请联络。现场活动组织由山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举办市文化产业管理部门共同负责。

  (三)认真总结分析。山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活动举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活动及时总结,听取来自文化企业和投资机构代表的意见,及时发现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并跟进文化项目与投资机构的后续资本对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