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试验)园区考核、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巡检报告发布
● 目前,文化部共命名10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10家国家级文化产业试验园区和339家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 园区、基地总体发展态势良好。截至2014年底,园区内文化企业实现总收入超过3000亿元,339家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总收入超过3900亿元。
● 2014年,20家国家级示范(试验)园区共投入近20亿元用于孵化文化企业,孵化企业总数超过1000家。
● 此次考核、巡检,有4家示范基地被撤销命名。
自2004年以来,为加快培育壮大文化产业集群和骨干文化企业,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增强文化产业总体实力和竞争力,文化部文化产业司通过开展相关评选命名活动,以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试验)园区和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为载体,催生出一批有较强实力、竞争力、影响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文化产业集群和骨干文化企业,为全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树立了标杆、做出了示范。
为加强对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发展的管理和引导,规范园区基地的评选命名程序,强化退出机制,促进优胜劣汰,2010年,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先后制定出台了《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管理、促进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等一系列管理和规范文件,并根据规定组织开展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试验)园区考核和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巡检工作。目前,2015年的考核、巡检工作已顺利完成,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的总体建设情况良好,但也有少数园区和基地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
园区、基地建设总体情况良好
文化部文化产业司于2004年至2014年开展了6批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命名工作,累计命名347家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于2007年至2014年开展了5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试验)园区评选命名工作,累计命名10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12家国家级文化产业试验园区(其中湖南省长沙天心文化产业园区于2010年成为试验园区,2012年转为示范园区)。每两年,文化部文化产业司组织一次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试验)园区、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命名和考核、巡检工作,申报命名和考核、巡检工作隔年交替进行。
自2010年开展园区考核、基地巡检工作以来,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对部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不再具备示范效应或转向其他领域发展的国家级园区、基地予以摘牌处理,截至2014年,累计摘牌国家级文化产业试验园区1家、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8家。
目前,全国共有文化部命名的10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10家国家级文化产业试验园区和339家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总体来看,园区、基地的建设情况良好。据统计,截至2014年底,10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10家国家级文化产业试验园区聚集各类文化企业超过1.7万家,园区内文化企业实现总收入超过3000亿元;339家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总收入超过3900亿元。
园区、基地示范引领作用显现
从整体上看,文化部命名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试验)园区和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在2014年的发展态势良好,呈现出集聚规模效应显著、运营模式趋于多元、文化品牌影响扩大等特点。
集聚规模效应凸显。20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试验)园区集聚的企业总数达到17579家,平均每个园区企业数近900家;从业人员累计71.88万人,平均每个园区从业人员3.6万人;累计实现收入总额超过3000亿元,平均每个园区收入超过150亿元。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在文化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带动作用,规模集聚效应显著。
产业结构突出特色。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中涌现出了一批特色园区、基地,一大批龙头企业和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的中小企业,形成了依托特色文化资源、根植于地方文脉基础的发展格局。例如,蚌埠大禹文化产业园区、敦煌文化产业园区、南京秦淮特色文化产业园、衢州儒学文化产业园等园区地方特色鲜明,展现出很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甘肃省庆阳市香包民俗文化产业群等立足于民俗文化资源,形成了富有区域文化特色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受到消费者的欢迎。
运营模式趋于多元。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立足各地实际,坚持专业化、差异化、特色化发展之路,不断探索各自的发展途径,逐步找到了符合自身特点的运营模式。例如,成都东郊记忆文化产业园打破国内多数产业园单纯依靠租金和补贴的传统模式,构建“项目引进+合作投资、市场运作+申报补贴+商务开发”多渠道、复合型项目运作模式,形成租金、内容投资、旅游、品牌输出四大利润支撑点。
创新能力日益增强。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数量快速增加,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不断涌现。例如,2014年,20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试验)园区内企业共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数8953项,平均每家园区获得448项。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文化+创意”为核心,提升研发和原创能力,拓展动漫手机游戏业务、动漫版权形象授权等业务,成为我国目前最具实力和发展潜力的动漫产业集团公司之一。
孵化效果不断显现。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依靠良好的政策和市场环境,着力整合政策、金融、人才等多方面资源,不断完善孵化服务功能,已成为聚集和培育小微初创文化企业的摇篮。例如,2014年,20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试验)园区共投入近20亿元用于初创文化企业的孵化,平均每个园区投入资金1亿元,孵化文化企业总数超过1000家。上海天地软件园与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共同投资建设了天地软件园动漫制作公共服务平台,为超过300家文化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培育孵化了一批文化与科技融合领域的优秀企业。
融合发展态势显著。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在发展过程中,着眼于提升文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力、渗透力和贡献率,不断延伸产业链条,拓展文化产业与科技、金融、制造、旅游、体育、特色农业等领域的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融合。例如,广州长隆集团有限公司以“文化+旅游”为核心,集旅游、演艺、休闲娱乐为一体,推动企业不断成长和创新,2014年度荣获全球主题娱乐协会(TEA)“主题公园杰出成就奖”。雅昌文化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传统印刷+IT技术+文化艺术”,搭建覆盖艺术全产业链的商业平台,已经成为我国高端印刷及艺术品服务行业的领头羊。
文化品牌影响扩大。部分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致力于打造知名文化品牌,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有效促进了中华文化的传承传播。例如,浙江衢州儒学文化产业园以儒学文化为主题,以孔氏南宗家庙等老城区的儒学文化资源为核心区,打造儒学文化品牌,推动儒学文化走向世界。敦煌文化产业园区突出敦煌历史文化名城的特色,推动当地经济转型,让敦煌文化绽放新的光彩。
社会效益日益彰显。大多数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在发展壮大过程中,坚持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注重文化传承,通过丰富文化产品、提升文化内涵、提高文化品质,在推动地方经济转型升级、吸纳就业、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桂林广维文华旅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运营的大型旅游演出《印象·刘三姐》给阳朔创造了1000多个就业机会,带动了阳朔乃至桂林旅游、房地产、餐饮、宾馆、娱乐、音像制品、运输等行业的发展,还为新农村建设和艺术教育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上海大剧院的“艺术课堂”系统性地形成了歌剧、交响、芭蕾、戏剧等七大系列讲座,为上海各区县600多名科技教师定向策划了系列艺术讲座。
与此同时,通过考核、巡检工作,也发现部分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在发展过程中遇到了一定困难,存在一些发展问题和不足,亟待进一步优化发展思路和发展路径,提升内在动力,增强发展能力,完善外部环境,实现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调查评估 严格处理
2015年,文化部文化产业司以直接考核、巡检和委托省级文化行政部门考核、巡检相结合,实地调查与资料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部20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试验)园区和339家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建设及发展情况进行了整体摸底调查和评估。总体来看,国家级示范(试验)园区和基地在文化产业规模化、集聚化、专业化、特色化的发展进程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起到了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园区基地建设成效显著。其中,20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试验)园区整体发展态势良好,均顺利通过考核。同时,也发现少数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
在各地上报的考核、巡检报告的基础上,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对存在问题的上海城市演艺有限公司等6家示范基地进行了调查核实。根据《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讨论研究,决定对其中4家示范基地予以撤销命名,对其中2家予以警示。
其中,上海城市演艺有限公司是2006年命名的示范基地,现因该公司连续4年出现严重亏损,公司股东方已于2015年初停止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揭阳市阳美宝玉石有限公司是2012年命名的示范基地,广东省文化厅在实地巡检中发现,该公司已成为空壳公司,无法提交任何材料和财务报表,已经不具备正常运营能力;天津市西青区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是2004年命名的示范基地,已于2014年停止运营;合肥安美置业投资发展集团是2004年命名的示范基地,目前已转向经营其他行业,主营业务已不再是文化产业。上述4家示范基地在文化产业领域均已经不具备示范作用,按照《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予以撤销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