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公共文化司负责人就《群星奖评奖办法》答记者问
近日,文化部修订并印发《群星奖评奖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文化部公共文化司负责人就《办法》的有关问题,回答了本报记者提问。
问:《办法》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群众文艺评奖是繁荣群众文艺创作、展示优秀群众文艺作品的有效抓手。群星奖自1991年设立以来,已经举办了16届,推出了许多特色鲜明、深接地气和传递正能量的优秀作品,为广大人民群众展示艺术才华、实现艺术理想搭建了平台,调动了基层群众文艺创作和演出的积极性,促进了群众文艺的繁荣发展。随着形势发展,群星奖在评审机制、评奖标准、评委结构、评奖成果推广利用等方面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健全文化产品评价体系,改革评奖制度,推出更多文化精品”的部署。《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指出,要不断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和改进文艺评奖管理,切实提高评奖公信力和影响力。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了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要求压缩全国性文艺评奖的奖项和数量,完善评价标准、健全评审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支持保障。按照中央一系列部署要求,2015年以来,文化部公共文化司经过深入调研、充分酝酿、反复修改,对《群星奖评奖办法》进行了认真修订,报部党组审议通过后,于近日正式印发。
问:修订《办法》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精神和要求,群星奖评奖数量大幅压缩,从290个减到20个,压缩93.1%。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把文化惠民贯穿于评奖全过程。三是繁荣群众文艺创作,推动创作更多无愧于时代的优秀作品,同时,通过群星奖评奖,促进群众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提升全民文化艺术素养,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
问:关于群星奖评奖对象,《办法》是如何界定的?
答:科学界定群星奖评奖对象,关系到评奖的公平和公正,也关系到评奖的开放多元和广泛参与。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事业发展的现实情况,不再适宜以专业和非专业来界定参评人员身份,而应以职业和非职业来界定。因此,《办法》规定,评奖对象是指由群众文化工作者和群众文艺爱好者创作和表演的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类舞台艺术作品,并明确专业文艺院团演员和专业艺术院校在校师生不参加评奖。同时,为了提升群众文艺水平,对参评作品的辅导人员不做限定。
问:群星奖如何突出群众文艺特色?
答:群星奖是群众文艺评奖,这是群星奖区别于专业文艺评奖最本质的特点。因此,在评奖标准上,《办法》强调,“突出群众文艺特色,坚持源自群众原创,尊重和遵循文艺规律,提倡小投入、小制作,有生活、接地气,有个性、有创意,小作品、大情怀,讴歌真善美,传递正能量,适合基层演出和交流推广。”鼓励参评作品通过对老百姓日常生活细致入微的观察提炼和对普通老百姓人物性格的生动描绘,讲述百姓故事,反映多彩生活。
问:群星奖评奖怎么体现文化惠民?
答:文化惠民是群星奖评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办法》将深入基层开展惠民演出作为参评重要条件,规定“参加复赛作品报送前原则上应为基层群众演出50场以上”,“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在评奖过程中对参赛作品进行公益性展示和传播,评奖结束后组织群星奖获奖作品和参评作品深入基层进行演出,并将其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范围。”目的就在于充分发挥群星奖的示范引领作用,让优秀群众文艺作品回归群众,服务群众,实现艺术创作“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问:关于群星奖赛制安排,《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答:《办法》对群星奖赛制做了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分为初选、复赛、决赛3个阶段。初选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政治部宣传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宣教部分别组织实施,并向文化部报送每个艺术门类2个作品参加复赛。复赛由文化部负责组织实施,采取评委观看录像或现场表演的方式进行,每个艺术门类各选20个作品进入决赛。决赛在中国艺术节期间举行,由文化部负责组织实施,采取观看现场表演的方式进行,每个艺术门类各产生5个获奖作品,并进行颁奖。初选、复赛和决赛评审结束后,召开专家点评会,由评委对参赛作品进行点评,帮助提升群众文艺创作和表演水平。
问:为提高群星奖评奖的公正性、科学性、权威性,《办法》还做了哪些规定?
答:一是完善评奖标准。《办法》规定,参评作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聚焦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讲述百姓故事,反映多彩生活;注重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具有浓郁的生活气息。作品主题鲜明,生动质朴,表演技巧娴熟,表现手法创新,形式丰富多样,富有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深入基层开展惠民演出,深受广大人民群众喜爱。
二是完善评委结构。《办法》规定,群星奖评奖坚持专家评委和群众评委相结合。专家评委由专业艺术门类和群众文化领域的专家组成,群众评委由基层文化工作者代表组成。群星奖建立专家评委库,注重评委的代表性和权威性,定期更新轮换。每届群星奖专家评委的遴选产生,须在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在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并予以聘任。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办法》规定,群星奖评奖工作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规定,严格评奖程序,严肃评奖工作纪律。群星奖评奖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确保评奖工作风清气正、公开透明。进入复赛、决赛与获奖作品名单及创作、表演和辅导人员名单均须向社会公示,为期7天,接受社会监督。